昨日在“推進國家低碳省試點工作”專題調研預備會上,記者獲悉廣東省正積極研究和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并擬選取廣州市、河源市、珠海市橫琴新區、佛山市禪城區、云浮市云安縣作為首批低碳示范城市(縣區)。
廣東省經信委有關人士表示,按照國家初步確定“十二五”期間廣東省下降18%的節能指標、年均GDP增長8%測算,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費總量不超過32245萬噸標準煤,允許全省增加的能源消費量為5482萬噸標準煤,但各市提出的新增能源消費量達到2.1億噸標準煤,超出允許增加量15518萬噸標準煤。
據有關人士介紹,廣東省積極研究和探索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利用市場機制手段推動節能減排。目前,廣州市設立了廣州環境資源交易所。廣東省發改委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正在深入研究碳排放權的確定、分配和總量管理等機制體制問題,提出可操作性的方案。同時探索在廣東、湖北之間建立跨省的碳排放權交易合作機制。
另外,廣東省擬選取廣州市、河源市、珠海市橫琴新區、佛山市禪城區、云浮市云安縣作為首批低碳示范城市(縣區),并將積極協調省有關部門對低碳示范城市(縣區)給予政策支持。
有專家建議,廣東可爭取國家使用“碳匯量”作為完成節能減排指標的衡量標準,即一方面生產需要排放氣體,另一方面生態造林吸納氣體,兩相抵消后所多出的氣體作為該地區的最終排放量。
廣東省林業局有關人士建議,探索建設森林植被異地恢復制度,即經濟發達地區發展經濟要占用林地,要通過一定收取和支付手段,將獲取的資金用于生態屏障建設區的生態建設,達到全省生態系統相對穩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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