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審計署13日發布審計公告,披露在節能減排審計調查中發現的若干問題,其中重點指出,國家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夠規范,被一些企業違規套取、挪用。
審計公告指出,長沙綠銥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戶企業擠占、挪用專項資金0.57億元,用于企業經營等支出;徐州中科玻璃有限公司等14戶企業采取編造虛假申報資料、多頭重復申報等手段,套取專項資金0.86億元;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處理廠等15戶企業因有關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多得節能減排專項資金0.62億元。
審計調查指出上述問題后,截至2011年3月底,有關地方已督促11戶企業將擠占挪用的0.57億元資金全部歸還原渠道;收回26戶企業套取、多得的資金1.44億元,10名責任人受到處分,違規企業和個人被罰款662萬元。此外,還有3戶企業多得的資金434.81萬元,正在追收過程中。
審計公告同時稱,違規建設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問題沒有完全杜絕。如2002年以來,山東天源熱電有限公司等42戶企業違規建設火電項目44個;杭州鋼鐵集團等97戶企業違規建設鋼鐵項目143個;樂山市海天建材有限責任公司等47戶企業違規建設水泥項目47個。
公告指出,在審計中還發現,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還不夠徹底。截至2009年底,鄂爾多斯市東勝發電廠等8戶企業存在多報關停裝機容量、淘汰落后產能設備處置不徹底等問題;南京第二鋼鐵廠等121戶企業存在多報淘汰落后產能等問題;重慶市嘉南水泥有限公司等54戶企業存在應淘汰落后產能未淘汰等問題。
此外,審計調查還發現,12個省有的企業采用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形式違規使用土地;有的企業享受不應獲得的電價、稅收返還和土地出讓金減免等優惠政策。審計調查指出問題后,8個省修改和完善了相關政策制度,取消了企業違規享受的土地、稅費和電價等優惠政策;4個省正在積極研究整改措施。
據知,此次審計調查主要涉及20個省政府、相關主管部門和企業2007年至2009年貫徹執行節能減排政策法規和管理使用節能減排資金等情況。
審計署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司司長王淡濃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總的來看,此次審計調查涉及的地方政府及部門和相關企業高度重視節能減排審計工作,積極采納審計部門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進行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