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是全世界的事情,歐盟單方面收費是否合法?
艾薩克:“2004年國際民航組織就全票通過了一項決定,同意把航空業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他們很早就認識到,碳排放交易是解決國際航班排放問題的最有效辦法,比征稅、收費都有用。”“歐盟的規定與民航組織的想法完全一致。”
該不該“照顧”發展中國家?
艾薩克:“如果把發展中國家的航空公司剔除出去,會對航空市場造成顯著扭曲。飛機排放對大氣的污染與國籍無關,我們要平等對待所有承運人,所以歐盟的規則適用于一切進出歐盟機場的航班。”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相關原則是指,各國都有義務實施氣候變化政策,但每個國家的實際能力、所負的責任等級不同。注意,這里針對的是‘國家’,與在特定市場運作的航空企業無關。”
歐盟“全程收費”干涉他國航空主權?
艾薩克:“只有從起點到終點全程計算碳排放量,才不會造成競爭扭曲,或使一些承運人有逃避監管的機會。”倘若第三方(歐盟以外的國家)也實施相同的碳管制,那么該國所有航班都可在歐盟體系中得到豁免,這就避免了重復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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