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公認會計師公會(Association of Chartered Certified Accountants,下稱ACCA)近期發布英文報告指出,各國企業針對溫室氣體減排開展的碳足跡核算,絕大多數不包括價值鏈上下游的間接排放。這些未納入核算的排放量可達到總排放量的一半左右。
碳核算提供企業了解自身碳排放的量化指標,同時也是建立地區和全球碳交易體系的前提。交易雙方只有通過量化的碳排放數據才能夠進行買賣。
這份名為《未被計算的碳》的報告認為碳排放核算包含三個領域,即直接排放、電耗造成的間接碳排放以及包括價值鏈上下游在內的其他間接碳排。而現階段的核算和報告絕大多數只包括了前兩個領域,忽略了第三個領域的碳排放。“被忽略的這一部分排放(量)占到企業或者組織碳排放(總量)的40%到60%。”ACCA亞太政策主管周俊偉告訴財新記者。
根據報告,2009年,世界五百強企業中有409間企業作出了碳信息披露(CDP)。其中,僅42%的企業提供了第三個領域的碳排放數據,且披露信息不夠全面。
碳信息披露(CDP)將第三領域的間接排放分為員工的商務旅行,外部的分銷和物流,公司商品或服務的使用和存放,公司的供應鏈以及其他碳排放五大方面。
然而在世界五百強企業中,碳排放披露包括上述五個方面信息的企業僅為6家。包含三個方面以上的企業僅62家,占12.6%。
報告稱,現階段針對第三領域的碳核算還存在一定技術性困難,比如對供應鏈的碳排放應該包括的范圍很難作出準確界定。
但周俊偉認為,即使存在困難,考慮能夠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和環境意義,應該鼓勵在現有標準下進行第三領域的碳核算。
在中國,碳核算尚處于推介和起步階段。2010年10月發布的《CDP中國報告》指出,CDP自2007年進入中國,調查的100間企業中僅13家能夠完成問卷,其中能夠提供量化信息的企業僅5家。
畢馬威企業咨詢有限公司(KPMC)氣候變化和可持續發展資訊服務的合伙人金蕾告訴財新網記者,中國開展碳核算和報告的企業非常少,只有少數擁有外國投資項目的企業開始了相關嘗試。另外,由于市場需求小,國內相關的審計人才也較少。
金蕾介紹,國內五省八市低碳試點開展以來,一些省市已經開始對地區內的高排放行業展開碳排放核算,為下一步建立碳交易市場做準備,但是具體的核算標準還有待確定。在國家沒有具體標準出臺的情況下,地區性的核算只能作為參考。
“有些企業即使做了核算也無法發布,因為國家沒有統一標準,”金蕾說。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