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十二五”期間,上海圍繞國家擬下達的“單位生產總值能耗累計下降18%、碳排放強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繼續大幅削減”的節能減排指標,確定了推進節能減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堅持能耗和排放強度約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費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在繼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單位產出能源消耗的同時,探索實施能源總量控制制度,對于用能量大、增長快、單位能耗產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業和重點項目,以及能耗總量大、增長快的區縣、園區等,要加大能耗總量控制力度。
二、堅持以結構調整為根本,更加注重技術進步和強化管理挖掘節能減排潛力。繼續把結構節能減排作為今后一段時期的治本之策,通過控制高耗能產業進入和淘汰落后產能,減少經濟增長對能源需求的壓力;充分發揮總量控制在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產業布局中的作用,削減污染物存量。同時,要進一步加大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的力度,推進重點工程建設,強化用能排污單位管理,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污染物排放。
三、堅持以政府推動為引領,更加注重運用市場機制和法律手段推動節能減排和低碳發展。加強和改善各級政府對節能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政策扶持和目標分解考核等;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建立節能減排交易市場,為企業節能減排開辟新的路徑;注重運用價格手段,引導企業自覺節能減排;注重運用法律手段,約束企業主動節能減排。
四、堅持以工業領域為重點,更加注重多領域、全社會節能減排。在繼續做好工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的同時,強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領域節能減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業等相對薄弱領域也有所突破,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節能減排。
除此之外,上海還將重點推進以下七項制度措施:
一、探索實施能耗總量增量控制和節能量交易試點,完善節能減排監測、計量、統計和考核體系。根據各主要用能行業、各區縣的發展規劃和節能減排潛力,確定其到2015年的能耗,把總量控制和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標均作為考核約束性指標。探索開展節能量、碳減排和排污權交易。
二、圍繞提升能效,強化節能標準建設和能效對標達標工作。工業領域,選擇能源消耗多、節能潛力大的主要產品制定出臺地方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建筑領域,研究制訂比現行節能標準更具操作性、更易執行監督的節能設計地方性標準,制定出臺政府機關、學校、醫院、星級飯店、商業設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領域,研究制訂水運、航空、軌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業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額標準。同時,發揮標準的引領和倒逼作用,推進對標達標工作。鼓勵用能單位向先進性標準邁進,對能耗超限額標準的單位給予差別電價等處罰和媒體公布等。
三、強化能源審計,挖掘節能潛力,形成節能能力。深入推進工業企業、交通企業和政府機關、醫院、商場、旅游飯店、學校等領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審計。根據能源審計中發現的節能潛力,推出一批技改項目,通過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徑,實施節能改造。
四、實施高耗能行業準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項目、核能耗”、“批項目、核總量”制度。盡快修訂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配套辦法等,繼續實施“行業限批”和“區域限批”規定。嚴把“能評”和“環評”關,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環保評估文件及其審查意見,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性條件。
五、發揮價格機制和財政政策對節能減排的約束和激勵作用。進一步加大差別電價實施力度,對能耗超過產品單位能耗(電耗)限額標準或超過用能定額單位,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費標準,促進企業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財政支持政策,促進節能減排專項資金常態增長。
六、強化重點單位節能減排管理,依法推進節能減排。開展鋼鐵、化工、石化、電力等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企業節能減排自愿協議。理順在滬央企等重點用能單位的管理體制。對中小企業提供節能減排專項指導和服務。健全能效標識制度和推廣利用機制,完善節能減排監察執法機制。開展能源管理師試點。
七、營造全社會節能減排氛圍。深入開展節能減排宣傳教育,積極倡導節約型的生產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大力提倡綠色消費,引導居民使用節能產品。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