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所有計劃新上核電項目的國家都必須全面遵從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制定的安全標準,并成為相關法律的締約方,參加IAEA的審議活動, 同時必須展現已經具備了核事故應急和救助的能力。這是6月24日在維也納結束的核安全部長級會議上透露的信息。
此前,來自110多個國家和20多個國際組織的超過1000位代表在維也納討論了長達4天,旨在總結日本福島核事故教訓,并重審全球現有核安全機制,以避免悲劇重演。
6月24日,發起這次全球性會議的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總干事天野之彌說,通過會上的集思廣益,為制定后福島全球核安全框架奠定了基礎,他將在今年9月的IAEA理事會和機構大會上,拿出更具體的改革全球核安全框架的方案。
“這些審議的成果必須、也肯定會轉化成行動,”天野之彌說,“我們將盡可能快地確保核電廠的安全,同時也要樹立起公眾對于核電的長期信心。”
據記者了解,目前有29個國家擁有核電廠。一些無核國家如越南、阿聯酋、約旦等都有意發展核電。新的安全要求無疑將抬高進入核電國家俱樂部的門檻。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