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7月18日晚間消息,聯合國國際航運管理機構上周五做出決定,要求新建貨運船只必須達到能源效能新標準并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本國造船業將受影響的中國、印度、巴西對此決定持反對意見。
此項新規定由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下一強力委員會做出,力圖對航運這一溫室氣體排放增長的重點領域做出限制。這項政策也是首次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一視同仁的控制氣候規定。
世界海運的約5萬艘貨船承擔的運輸任務大約占全球貿易的90%,大部分貨船都使用一種被稱為船用重油的高污染油品。國際海事組織稱,2007年全球碳排放的2.7%由航運產生,如果不采取相關限制措施,本世紀中期這一比率將增加至目前的2倍甚至3倍。
經過一周的會議討論,國際海運組織下屬環境保護委員會做出決定,根據不同大小和類型船只適用的能效指數要求,未來建造的所有船只的污染水平必須降低至目前的平均值以下。
新規定稱將由造船方去決定如何達到該標準,“只要達到能效標準,在符合規定的情況下船只設計和建造方在如何解決能效問題上擁有完全自由。
環保委員會向發展中國家做了一些讓步,將新標準的執行日期定在生效四年后,規定的生效期為明年或2013年。為贏取支持,該決議包含了促進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清潔造船技術的規定。
代表世界自然基金會觀察這一決議的Mark Lutes稱,“這是國際組織就溫室氣體排放監管做出的首個擁有全球約束力的決議。”但有些國家表達了不同意見,認為該項航運領域的規定無區別應用,破壞了氣候變化談判的一項重要原則,即歷史上最主要的全球變暖制造者發達國家應承擔更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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