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對廢舊節能燈做適當處理,一個節能燈可直接污染180噸水。眼下,節能燈已經走入千家萬戶,但廢舊燈管的回收意識尚未普及。有感于這種“節能而不環保”的局面,今年上海“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蔣建華提交書面意見,呼吁完善廢舊節能燈的回收體系。近日,市商委對此給出答復。
市商務委表示,上海已在機關事業單位進行節能燈回收試點,人民大廈、市政大廈、怡豐大廈、巨鹿大廈等數幢機關辦公樓凡有報廢的節能燈管,可“以舊換新”更換新的節能燈,廢舊燈管統一存放,最后由回收企業集中回收處理。在一部分街道社區,生產企業在推廣使用和銷售節能燈的同時,設立固定廢棄節能燈管交投點(箱),回收廢舊燈管。
據悉,2009年,上海從循環經濟發展和資源綜合利用專項扶持資金中劃撥109萬元,用于補貼上海市電子廢棄物交投中心有限公司,該公司建設的封閉型廢熒光燈管處置生產線年處理能力達到1728噸(約540萬根),“完全可以滿足本市的處置需求”。
蔣建華在書面意見中建議,政府應對生產企業采取一些政策激勵,督促企業在銷售環節同步考慮廢舊節能燈回收與處理責任。市商委答復:“目前推廣節能燈產品只是對銷售環節補貼,今后可以借鑒家電以舊換新的試點經驗,研究對回收和處置環節的補貼政策。同時,要求上海主要的節能燈生產廠家和銷售商負責回收廢節能燈,統一交給專業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
從國家循環經濟促進法的精神出發,市商委建議國家發改委盡快制定國家強制回收的產品名錄及管理辦法,并把節能燈優先納入強制回收產品目錄,落實生產商、經銷商和消費者在廢節能燈管回收處置環節的責任,從法規層面上建立強制回收制度。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