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據日本經濟新聞報道,日本政府為應對核電站事故引發的來自國外的損害賠償要求,正在研究加入國際條約,其內容明確將有關賠償的裁決確定為事故發生國家的規則,這可有效防止來自外國的法律賠償請求。本周日本將與美國開始協商相關事宜,今年秋季,將舉行相關省廳的研討會,并準備正式修改國內相關法律。
擬加入的是“關于原子能損害補充補償條約”,現有美國、摩洛哥、羅馬尼亞、阿根廷加入,但因不具備5個以上國家批準等條件,條約尚未生效。歐盟和俄羅斯也分別牽頭了同樣的條約,但日本政府認為美國牽頭制定的條約具有更廣泛性。之前盡管美國積極推動,但日本政府并未同意,原來主要是設想海外發生核電站事故后,日本是受害方。加入條約后,將裁決交給對方的結果是,擔心依據該國的標準不得不接受最低的賠償。
之所以轉變方針,是因為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后,日本認識到其國內發生核泄漏事故有可能被海外要求巨額賠償。即便核泄漏事故污染海洋導致漁業受害波及到鄰國的情況下,如果加入了條約,則相關賠償的裁決將在日本進行。條約中還包括有關支付賠償相關支援的框架,加入國按一定規則向事故發生國提供資金,但這些制度在條約生效前并不適用福島核泄漏事故。
日本政府認為,國際上發生核泄漏事故后的賠償規則必須透明化,預計由于亞洲各國紛紛實施核電計劃,會有很多國家參加。如果加入條約的國家很多,對未來日本出口核電站將發揮積極作用。
但是,另一方面,發生核泄漏事故的各加入國的法律完備程度和法律習慣與日本差別很大時,有可能無法充分保護日本一方的受害者權利。政府的方針是,對加入條件和希望加入國的法律制度進行充分研究,慎重做出判斷。
【中國能源網獨家稿件聲明】 凡注明 “中國能源網”來源之作品(文字、圖片、圖表), 未經中國能源網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轉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