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與財政廳聯合發出《全省建筑節能以獎代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由省級財政每年預算安排以獎代補資金,按激勵性轉移支付形式,用于支持全省建筑節能工作。
該省各市建設部門將對所轄縣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將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市縣建筑節能與墻體材料革新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分為“超額完成”、“完成”、“基本完成”和“未完成”四個等次。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為“未完成”或“基本完成”的市,其本級和所轄縣不安排年度獎勵資金。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為“未完成”或“基本完成”的縣不安排年度獎勵資金。二是新增建筑節能量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市縣年度新增建筑節能量計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占當年全省建筑節能量的比重。三是綠色建筑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市縣年度新建綠色建筑面積計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占當年全省新建綠色建筑總面積的比重。四是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計劃執行情況。考核市縣年度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計劃指標完成情況及占當年全省新建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總面積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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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