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 DNV宣布與北京環境交易所達成自愿碳減排協議,其中國氣候變化&環境服務部成為全球首家實現碳中和的指定經營實體(DOE)。DNV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授權的DOE,在應對氣候變化,以及推動中國綠色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DNV近日通過北京環境交易所向中國本土一家風力發電場購買了54噸的二氧化碳減排量,用以抵消其中國地區從事氣候變化和環境服務的員工自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1日期間由于商務航空旅行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根據DNV于2009年初在全球上線的商務旅行碳足跡計算器的記錄,在2010年全年和2011年截至6月31日的期間內,DNV中國氣候變化與環境服務的員工由于商務旅行共排放了53.952噸二氧化碳,主要是源于其項目審核員因為公務在中國境內出差搭乘飛機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航空旅行是我們作為公司在運營中產生二氧化碳排放的最大來源。DNV于2009年在全球范圍內推出了商務旅行碳足跡計算器。我們CEO麥恒力博士要求每一名員工都必須忠實地記錄他們每一次的商務旅行。今天我們所做的是邁向碳中和的第一步,”DNV氣候變化與環境服務東亞區總經理賴志強先生說,“此舉表明我們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授權的獨立經營實體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是非常嚴肅、認真的,同時也表明我們致力于支持中國碳市場和低碳經濟發展的信心和決心。”
中國政府明確提出應對氣候變化、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目標,即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二氧化碳排放將在2005年的基礎上下降40-50%,到“十二五”期末的2015年二氧化碳排放要下降17%。中國在碳標準的制定、碳市場的建立以及推動低碳經濟發展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去年,中國首個碳減排標準-中國自愿碳減排標準在上海世博會期間正式發布。
“我們非常高興地看到并非常尊重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和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方面所做的努力并取得的成就。作為《聯合國氣候框架公約》最早授權的指定經營實體,DNV氣候變化與環境服務部自2006年起就進入中國市場,提供CDM項目的審定和核查服務。中國市場占DNV全球CDM業務的30%。我們將一如既往發展DNV作為獨立第三方DOE的角色,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以幫助他們在國際碳市場建立信任和增加美譽度;同時也為中國本地的碳市場發展做出貢獻。”賴志強總經理接著說道。
北京環境交易所總裁助理龔俊松先生如此評價DNV的碳中和之舉,他說:“我非常感謝并歡迎DNV在碳中和方面做出的努力。中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我們對氣候變化做出的承諾是嚴肅的。我們的碳市場還處在初建、探索期,非常需要如DNV這樣的國際領先專業機構參與。我也非常希望DNV作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指定經營實體,碳中和領域的先行者,能夠起到示范效應,吸引更多的機構/公司參與到中國的自愿碳減排市場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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