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從9月起,該省要對高耗能產業實行限批制度,即對未完成節能目標或者未完成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的地區,暫停批準或者核準新增能耗的高耗能產業項目。
9月1日起實施的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辦法》規定,全省實行落后用能產品、設備、生產工藝淘汰制度和高耗能行業限制制度,省政府應當制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控制高耗能產業產能增長。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加快淘汰落后的耗能過高的用能產品、設備和生產工藝。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丁祖年說,根據這部即將實施的地方性法規,未完成節能目標的或者未完成落后產能淘汰任務的地區,有關投資主管部門要按照管理權限暫停批準或者核準新增能耗的高耗能行業項目。
經濟總量位居全國前列的浙江省,其一次能源自給率不足5%,節能降耗,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一直是近年來經濟發展面臨的課題。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凌云介紹說,“十一五”末,全省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達到0.717噸標準煤,位列全國第四,比“十五”期末下降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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