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根據中國政府網7日刊載的《“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我國將推進價格和環保收費改革、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健全稅收支持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完善有利于節能減排的經濟政策。
《工作方案》提出,我國將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理順煤、電、油、氣、水、礦產等資源性產品價格關系。推行居民用電、用水階梯價格。完善電力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深化供熱體制改革,全面推行供熱計量收費。
對能源消耗超過國家和地區規定的單位產品能耗(電耗)限額標準的企業和產品,《工作方案》要求實行懲罰性電價:
各地可在國家規定基礎上,按程序加大差別電價、懲罰性電價實施力度。嚴格落實脫硫電價,研究制定燃煤電廠煙氣脫硝電價政策。進一步完善污水處理費政策,研究將污泥處理費用逐步納入污水處理成本問題。改革垃圾處理收費方式,加大征收力度,降低征收成本。
為完善財政激勵政策,《工作方案》提出,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和中央財政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的投入力度,加快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實施和能力建設。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以及采用財政補貼方式推廣高效節能家用電器、照明產品、節能汽車、高效電機產品等支持機制,強化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要繼續支持企業實施節能減排項目。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對節能減排的投入。推行政府綠色采購,完善強制采購和優先采購制度,逐步提高節能環保產品比重,研究實行節能環保服務政府采購。
《工作方案》要求落實國家支持節能減排所得稅、增值稅等優惠政策。積極推進資源稅費改革,將原油、天然氣和煤炭資源稅計征辦法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依法清理取消涉及礦產資源的不合理收費基金項目。
《工作方案》還要求積極推進環境稅費改革,選擇防治任務重、技術標準成熟的稅目開征環境保護稅,逐步擴大征收范圍。完善和落實資源綜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調整進出口稅收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排放產品出口。對用于制造大型環保及資源綜合利用設備確有必要進口的關鍵零部件及原材料,抓緊研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
為健全稅收支持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力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大各類金融機構對節能減排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創新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特點的信貸管理模式;引導各類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社會捐贈資金和國際援助資金增加對節能減排領域的投入。
《工作方案》要求提高高耗能、高排放行業貸款門檻,將企業環境違法信息納入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和銀監會信息披露系統,與企業信用等級評定、貸款及證券融資聯動;推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重點區域涉重金屬企業應當購買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建立銀行綠色評級制度,將綠色信貸成效與銀行機構高管人員履職評價、機構準入、業務發展相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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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