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報道,國家發改委網站公布“十一五”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成果,稱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十一五”期間,火電、水泥、煉鋼等產業大規模淘汰落后產能;通過節能減排,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6億噸,空氣、水質等環境指標得到改善。
火電、水泥、煉鋼等產業大規模淘汰落后產能
國家發改委網站載文稱:“十一五”期間,各地區、有關部門采取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推動落后產能淘汰工作,圓滿完成了“十一五”確定的目標。
“十一五”淘汰落后產能的成果包括:上大壓小、關停小火電機組7682.5萬千瓦,淘汰落后煉鐵產能12000萬噸、煉鋼產能7200萬噸、水泥產能3.7億噸等,在關閉造紙、化工、紡織、印染、酒精、味精、檸檬酸等重污染企業方面都取得積極進展。
“十一五”期間,主管部門每年將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和具體企業。對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較好的地區和企業,在資金、土地、融資等方面給予傾斜,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淘汰落后產能給予獎勵。對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地區,暫停對該地區項目的環評、核準和審批;對未按要求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責令停產或予以關閉。
同時,有關部門還制定實施主要用能產品能耗限額標準,對達不到能耗限額標準的落后產能予以淘汰。加強對落后產能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標準、產品質量標準、能耗限額標準和安全生產規定的監督檢查。
此外,還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提高落后產能企業成本。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提高土地使用價格,實行差別電價,提高差別電價加價標準。對超過限額標準的,實行懲罰性價格政策。
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6億噸促進環境改善
來自發改委網站的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19.1%,全國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14.29%,全國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減少12.45%,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規劃《綱要》確定的目標任務。
“十一五”期間,我國以能源消費年均6.6%的增速支撐了國民經濟年均11.2%的增速,能源消費彈性系數由“十五”時期的1.04下降到0.59,緩解了能源供需矛盾。
同時扭轉了我國工業化、城鎮化加快發展階段能源消耗強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上升的趨勢。“十五”后三年全國單位GDP能耗上升了9.8%,全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上升了32.3%和3.5%;“十一五”期間,全國單位GDP能耗下降了19.1%,全國二氧化硫和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分別下降了14.29%和12.45%。
伴隨著一系列節能減排工作的進展,我國環境質量有所改善。2010年與2005年相比,環保重點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濃度下降26.3%,地表水國控斷面劣五類水質比例由27%下降到16.4%,七大水系國控斷面好于三類比例由41%上升到59.9%。
“十一五”通過節能降耗減少二氧化碳排放14.6億噸,為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重要貢獻。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也體現了負責任大國的形象。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