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國《費加羅報》報道,法國政府將向加入碳排放交易機制的企業征收新的二氧化碳排放稅。征稅將只在2012年一年內實行。
報道說,所有年碳排放配額小于6萬噸的“輕微污染”企業將免予征收。這一碳稅額度為有關企業不含稅營業額的0.08%到0.12%之間。法國經濟部估測,這一碳稅將帶來2.33億歐元(約合3.17億美元)稅收。預計有約400多家企業將繳納此稅。法國電力和供熱企業將是納稅大戶,約占納稅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他主要涉及的行業還有農產品加工、化工、金屬冶煉和汽車行業。
法國約有1100多家高排放企業加入歐洲碳排放交易機制。但隨著每年都有新的電廠和工廠加入這一機制,法國政府已沒有碳排放份額分配給這些新加入企業。法國政府需向歐委會或在市場上購買碳排放配額然后再將其免費交給有關企業。現在開征企業碳稅旨在彌補這一開支。
2009年9月,法國總統薩科齊正式宣布法國將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國內征收碳稅,征稅標準初步定為每噸二氧化碳17歐元(約合23美元)。2009年12月29日,法國憲法委員會宣布二氧化碳排放稅法案無效。法國經濟部隨后表示,將對高排放企業征收新的碳稅,但稅率將降低。法國雇主協會曾擔心,在新的碳稅法案中,法國有關企業將承受碳稅和歐洲碳交易機制雙重制約,同時又得不到相應補償,將喪失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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