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發展規劃司司長江冰23日透露,我國“十二五”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將于近期分解落實到各地政府,各地能源消費總量將受到嚴格控制和考核。但為體現鼓勵可再生能源及能源節約的政策,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在考核中將被扣除。
中投顧問環保行業研究員侯宇軒指出,為了保障在節能減排的情況下實現“十二五”經濟增長,大部分地區都將區域經濟增長目標提升到10%以上,這對能源的供應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按照當前的市場發展,控制能源消費成為“十二五”期間重要內容。其中,控制能源消費總量成為調控最主要的手段,這一方式將在“十二五”期間得到良好的應用。
把能源消費總量分配到各區域,能夠促進各區域合理確定市場發展的目標,提高能源利用率,一方面,淘汰落后產能,壓縮不合理的能源需求;另一方面,促進市場采用清潔能源,加大清潔能源的利用度,同時,加快新能源與再生能源的利用。通過不斷的優化能源布局,有望推動產業結構布局的優化,形成強烈的市場效應以及附帶效應。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此次調控中將各地在水電、風電、太陽能及能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新增消費量在考核中扣除的新方式落實了市場的具體措施,并與市場考核機制相掛鉤有助于在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發展水電,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高效發展核電,并大力推進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和地熱能的開發利用。
據中投顧問發布的《2011-2015年中國環保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以轉變能源發展方式為主線,合理控制能源消費總量,大力調整能源結構,包括建設大型煤炭基地、大型油氣基地,合理布局火電,通過“上大壓小”、熱電聯產等,實現火電優化發展。積極開展能源國際合作,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動能源生產和利用方式變革,構建安全穩定經濟清潔的現代能源產業體系,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堅實的能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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