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草案)》在內的四項條例獲得審議并原則通過,并明確了省級政府確定車輛具體適用稅額應遵循的原則,規定了機動船舶和游艇的具體適用稅額,細化了稅收優惠的規定。
排量越大需繳稅額度越高
從此次審議的車船稅法細節來看,將汽車按排量分為7檔征稅;政府部門強化了通過征稅來調整汽車產品消費結構的方式,乘用車車船稅將按排量分檔征收,排量越大需繳納的額度越高。
其中,相對于草案的一審稿,此次審議通過的二審稿對排量在1.6升~3.0升(含3.0升)的汽車產品征稅標準有所降低,而對排量在3.0升以上的汽車產品仍然維持了一審稿中相對較高的征稅標準。其中,1.6升~2.5升汽車的納稅降幅明顯。
不過,新稅法只是規定了稅額的幅度區間,具體實施辦法要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自行制定。
專家:多數消費者會支持
對于新的稅法,汽車專業人士方磊認為,車船使用稅的調整1.6升~2.5升汽車的納稅降幅明顯體現中國國情的接受度;1.6升~3.0升(含3.0升)的汽車產品征稅標準有所略降;主要是針對在3.0升以上的汽車產品的環境污染等方面的一種限制。真正照顧了經濟基礎低的大眾群體,絕大多數的消費者應會持支持與贊同的態度。
也有汽車專業人士指出,從總體上看,車船稅的調整有利于引導消費,但問題是這樣的稅負辦法對于消費者未必公平,例如中高檔車主,車船稅每年多征收一兩千元其實不痛不癢的,而對于一般消費者而言,開了好幾年比亞迪或者奧拓,正苦惱動力不足換個排量大一點的沒想到又要大幅度提稅了,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其他。如果車船稅利用排量征稅來調節環境污染的問題的話,那應該直接督促生產廠家或者換其他方式來更合理方式征稅。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