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來梅(Bremen)市中心驅車到不來梅港(Bremenhaven)大約要半個多小時。不來梅港是納入德國政府發展海上風電的五大出港基地之一,為北海(North Sea)的海上風電項目提供出港和后勤服務。港口不遠處就是海上風電工業園區風機試驗區,幾十臺高達上百米的風機正在緩緩地轉動。這些風機來自參與海上風電開發的不同風機制造企業,主要用來進行數據采集和測試。盡管中國已經有四家風機制造企業產量進入世界前十之列,但是眼前沒有一臺風機來自中國。對于雄心勃勃要走向世界的中國風機設備制造商來說,風電發展大國德國是一個堅實的屏障。
中國企業并非沒有機會。金風科技2008年就收購了德國直驅永磁風力發電技術公司Vensys,雖然尚未打入德國市場,但已和歐洲以外的多家公司通過轉讓技術許可使用的方式,簽訂了多個兆瓦機組訂單。陷入財務困境的德國海上風機運營和制造商BARD公司,正在尋找潛在的買家,不少歐洲海上風電項目發展商也在從中國尋找資金來源。
不過,這些機會并非唾手可得。在另外一些業內人士看來,最為現實的機會乃是傳統的鋼結構和重工機械制造企業,他們可以提供海上風機的水下基礎和塔筒。“這將是中國造船企業及大型鋼構企業,在目前國際船舶市場低迷時期的一個新商機。”在德國造船及海洋工程界工作了20多年的工程師趙航宇說,國內已有數家大型企業在規劃布局進入這塊市場了。
陸上風電機會難覓
歐洲是世界風電發展的先行者和技術標準的制定者,丹麥、德國、西班牙的實力尤其強大。根據歐洲風能協會的統計,歐洲風機制造商在歐洲本土的市場占有率高達89%。經過20余年的發展,歐洲陸上風電市場已經非常成熟,基本趨于飽和。用德國風能協會(German Wind Energy Association)主席赫曼·阿爾伯斯(Hermann Albers)的話來說,德國陸上風機已經“顯得有些擁擠”了。
另一方面,德國的陸上風電市場依然面臨著新一輪的增長,只是重點不在開發新的風電場上,而是置換(repowering)現有已經超過或接近運行年限(15年-20年)的老式風機。為了鼓勵風機置換,德國政府在2009年對“德國可再生能源法案”(German Renewable Energies Act)進行了修訂,運營商可獲得每千瓦時0.5歐分的置換獎勵金。此舉是為了在有限的土地開發利用情況下,通過更新現有的風機來生產更多的電。
根據德國風能研究院(German Wind Energy Institute)的統計,2010年德國就有116臺總計56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80臺總計為183兆瓦的新機組。置換在未來數年將會不斷增加。目前,德國大部分風機制造商為陸上風電研發了最低1.5兆瓦的風力發電機組,最大的可以達到3.5兆瓦。
這對風機制造商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機會。但是,《新世紀》在跟德國一些業內人士的交流中,大部分人對中國風機制造商進入該領域的前景并不看好。
德國聯邦貿易與投資署可再生能源與資源項目經理安妮·布勞爾蒂佳姆(Anne Bräutigam)認為,德國陸上風電市場已經非常成熟,運營商和制造商之間也已經建立起緊密的合作和營銷關系。最關鍵的是,由于銀行在向開發商提供貸款時,要求開發商必須選擇經過權威機構認證并有良好過往運行記錄(tracking record)的制造商,而中國風機制造商缺乏足夠的認證資質和運行記錄,很難被認可。
不少人喜歡用中國企業在太陽能光伏板的出口來做比較,認為中國風機也將步其后塵——目前中國太陽能光伏產品的出口占到國際市場的七成至八成。對此,德國風能協會主辦的《新能源》雜志主編漢娜·梅指出,太陽能和風能市場完全不同,兩者不能簡單類比。
光伏產品是標準化的產品,技術門檻低,銷售對象主要是經銷商,而非終端用戶——多為個人或社區。終端用戶到經銷商那里買產品,可以對制造商一無所知。因為不同品牌的產品大同小異,價格優勢就會凸顯出來。另外,光伏產品安裝也很方便,并不需要制造商的參與。
風能則完全是另一個故事——技術標準高,難度大,制造商必須與終端用戶直接接觸,根據對方的要求提供定制的產品,并參與安裝和提供售后服務,而非一賣了事。因此,制造商的品牌和聲譽就變得非常重要。
海上風電蓄勢待發
陸上風電機會很小,但處在起步階段的海上風電,有可能成為一個新的契機。
2010年9月,德國聯邦經濟和技術部發布了《德國聯邦政府能源方案》, 對德國的能源供應進行了“徹底重新定位”。新能源方案確定,至2050年可再生能源將在德國的能源結構中到占60%,并占電力供應的80%。
今年3月的日本福島核事故之后,德國政府決定在未來十年內逐步終止境內所有核電站,2022年徹底退出核能。核電目前占德國整個能源結構的23%,如何在短時間內補上這一缺口,海上風電被賦予了重任。
根據德國政府的規劃,德國海上風電未來將占到整個風力發電的25%,而一般國家這個比例僅為10%。到目前為止,北海和波羅的海已經并網發電的項目共有五個,另有25個項目已經通過審批在建,還有超過80個項目正在立項審批過程中。
為了扶持海上風電,德國政府出臺了很多政策。2010年發布的能源方案指出,為了實現到2030年使海上風電裝機容量達到25GW的目標,總共還需投資750億歐元。而首批10個海上風電站的建設將得到政府的資助,德國復興信貸銀行在2011年設立了50億歐元的市場利率“海上風電”專項貸款額度。
此外,德國政府還為海上風電提供了比陸上風電有利得多的補貼政策:最初的方案是,前12年每千瓦時補貼15歐分,12年之后降為每千瓦時3.5歐分。但在風電行業的游說下,德國政府修改了政策,從2012開始將補貼標準提高到每千瓦時19歐分,但補貼年限由12年降至8年,8年后的補貼標準維持不變。陸上風電頭五年的補貼標準,則為每千瓦時9.2歐分。
之所以提高海上風電的補貼標準,主要原因是海上風電開發投資規模比陸上風電要大得多,難度也比想象的要大。如果不提高補貼標準,開發主體——基本上是大的能源公司,沒有足夠的激勵去加快開發進程。
德國第一個海上風電試驗項目——12臺機組總計60兆瓦的Alpha Ventus——從1999年正式立項,到去年4月才得以并網發電,歷時近12載,比原定計劃晚了一年半。
海上風電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諸多方面,包括融資、審批、風電場自然環境調整、海上風電項目的規劃管理、風機設備選型、海上建設期項目管理,以及海底電網供電規劃(并網)。每一個方面都和陸上風電不同,每一個方面也都要復雜得多。
以審批為例,德國陸上風電項目只需通過當地政府即可;海上風電項目則分為“專有經濟區”(Exclusive Economic Zone)和“12海里區”。前者需經德國聯邦海洋和水道測量局(the Federal Maritime and Hydrographic Agency)審批,后者則由相應的四個州負責。
為了保護海岸線和近海潮汐,以及不影響進港航道,德國聯邦海洋和水道測量局要求海上風電場建在遠離陸地的地方。德國的公眾也不愿意看到海上風機出現在近海的自然景觀里,認為是一種破壞。妥協的結果是,Alpha Ventus選址在了北海離岸45公里遠的地方,水深達30米。
根據德國海上風電官方網站提供的信息,其他申請的項目也多在離岸30公里之外,水深在20米至35米之間。而英國、丹麥等國家的海上風電場離岸要近得多,那里的公眾也不介意大型風機出現在視線里。
離岸遠意味著運輸距離長,氣候條件差,維修成本高,海床基礎和風機的水下基礎也必須做得更大更深,因此,德國的海上風電項目比其他歐洲國家復雜和困難得多。歐盟有立法規定,水下施工噪音在700米外處測量,不能超過160分貝,以保護海洋生物。
高風險意味著高成本。一個海上風電項目的投資額至少在10億歐元以上,其中僅一個風電的水下基礎就耗資500萬歐元左右。但這也可能成為中國企業的機會所在。
如何打開一扇門
今年8月,美國私募投資基金黑石(Blackstone)宣布,計劃投資總計25億歐元在德國已獲批準的兩個在建海上風電項目上。其中12億歐元將投在北海一個名為“Meerwind”(海風)的項目上,該項目將安裝80臺風機,計劃在2013年完成;另一個投資項目將安裝64臺風機,計劃于2016年完成。黑石是第一個投資德國海上風電的私募基金。英國《金融時報》援引黑石管理高層的話說,黑石還有意購買一個德國海上風電項目的開發許可證。
黑石鎖定投資的“Meerwind”同時獲得了四家德國保險公司組成的財團擔保。這也是保險機構第一次為海上風電項目擔保。四家保險公司之一的德國安聯保險公司氣候解決方案(Allianz Climate Change Solutions Gmbh)首席執行官桑德修威爾(Armin Sandhoevel)在接受財新記者采訪時說,保險公司介入的前提是“可保險性”(insurability)。從海上風電項目來說主要看兩個方面,一是政策法規風險,二是技術風險,前者更重要。他認為,德國政府的政治支持足夠,補貼政策調整后增強了投資的吸引力。而技術風險經過幾個已經并網運營的項目來看也被證明是可控的,雖然“仍存在著巨大的技術和運營風險”。
桑德修威爾指出,對中國企業來說,作為投資者進入海上風電市場或許是一條捷徑。方式則有兩種,一種是純財務投資,另一種是通過收購一家本土風機設備制造商。
國際風電行業最有影響力的咨詢公司之一丹麥Make Consulting合伙人斯汀·尼爾森(Steen Broust Nielsen)在接受財新記者郵件采訪時亦表示,財務投資是目前市場非常關鍵的一個要素,可以起到敲門磚的作用,通過這一方式可以獲得市場經驗、實際知識,以及建立業務記錄,“雖然將長遠國際業務發展建立在財務投資上,并不是一個可持續性的戰略,但這可以為中國制造商打開一扇門。”
一個多月前,挪威的一個海上風電項目開發商便宣布,鑒于有可能獲得融資機會,他們或許會選擇中國風機設備制造商的產品。華銳風電(601558.SH)在愛爾蘭參與的陸上風電項目采用的也是這一方式。
今年7月,華銳風電宣布,將參與愛爾蘭一個總計1000兆瓦的風電項目的建設,由國開行提供部分信貸支持。該項目的總投資額為15億歐元,為華銳第一個海外項目。但兩個月后,華銳身陷一場知識產權官司。華銳昔日的合作伙伴美國超導公司指控,華銳員工竊取其商業機密,非法獲取并使用其一些風力發電機軟件代碼,要求索賠4億美元。
10月10日,華銳風電發布公告稱,已向北京仲裁委員會請求駁回美國超導的全部仲裁請求,并提出反請求索賠違約經濟損失近8億元人民幣。華銳風電后將索賠金額提高到10億元。
華銳風電與美國超導各執一詞,官司仍在膠著中。雖然官司尚未有定論,但對華銳在海外的聲譽造成不可避免的負面影響。消息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在華銳官司解決之前,海外項目開發商無法繼續和其展開合作。
知識產權是中國公司的軟肋,也是最容易引發跨國訴訟的一個敏感領域。德國公司Enercon是為數不多的沒有進入中國市場、也不打算進入中國市場的歐洲風機設備制造商。德國業內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這是因為該公司的創始人阿羅爾斯·沃本(Aloys Wobben)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很在意,不信任中國公司。
風機水下機會
到目前為止,尚未有德國海上風電項目表示有意向中國企業融資。尼爾森也表示,他懷疑中國企業能否實質性地進入歐洲海上風電市場,后者比陸上風電市場的進入壁壘還要高,風險和成本也更大。“除非中國風機設備制造商收購市場現有的參與者,比如目前正在出售的BARD公司,或者更大的廠商。”
BARD的來歷并不小,其創始人是前俄羅斯天然氣公司總裁安戈爾特·貝卡(Arngolt Bekker)。2003年,貝卡看中德國的海上風電市場,隨身帶了幾百萬歐元作為種子資金來到德國,BARD工程公司由此誕生。據知情人士透露,貝卡之所以能打入準入限制嚴格的德國市場,是借助德國前總理施羅德的私人關系。BARD在“專有經濟區” 申請到以其名字命名的一塊大面積風電場——“BARD Offshore 1”,計劃安裝80臺風機,總發電裝機容量400兆瓦。
貝卡的個人野心不止于此,他不信任別的供應商,決定一切都由BARD來生產,從整機制造到運輸安裝船只,到風機的水下基礎。戰線拉得過長的BARD很快陷入財務困境,提供融資安排的銀行成為新的股東,決定將BARD的十幾個分公司整體出售。
11月初,韓國大宇造船和海洋工程公司(Daewoo Shipbuilding & Marine Engineering Co.)向《華爾街日報》表示,有意競購BARD資產,但尚未決定是只購買部分股權還是整個公司。
據了解,目前中國國電聯合動力對BARD6兆瓦風機機組的技術非常有興趣,已經多次前往德國。不過,德國業內人士對BARD分拆出售給中國公司的可能性并不看好。
天泰海洋(Tiantai Offshore)工程執行董事趙航宇對中國企業的機會另有看法。趙造船工程師出身,在德國造船及海洋工程界工作了20多年,后延伸到海洋工程及海上風電領域,曾經擔任過德國勞氏船級社GL駐中國代表,主持建立了德勞GL風電認證體系在中國的運營系統。他現在回到德國,作為資深船舶及海上風電專家,為中德雙方海上風電領域相關企業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趙航宇認為,歐洲這一輪大規模海上風電建設,風機制造這一塊,中國企業機會很小。
歐洲公司作為先驅者,幾十年來已經建立起了非常完備的研發、質量保證體系,中國風機制造企業的價格優勢在德國這樣的市場并不很重要,特別是海上風電,安全性和可靠性才是重中之重。但是,海上風機基礎,即風機水下部分,以及風機塔筒,主要是大型鋼結構,則是中國企業最大的一個商業機會。
趙航宇預計,從2014年建設高峰開始,到2025年第一批建設完成,每年僅德國就將需要樁機基礎600臺,而目前德國本土每年供應差不多100來臺,能做的只有少數幾家,其中一家還屬于BARD控股。
“他們現在都在想辦法找出路,質量、價格、交貨期保證,比來比去,還是找到中國,大連重工、南通熔盛等諸多國內企業都有實力做。”趙航宇介紹說,已經有國內企業開始行動了。就在財新記者參觀不來梅港的那天晚上,趙航宇送完記者,又要開車去機場接國內江蘇來的一個代表團。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