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最高司法機構歐洲法院21日作出裁定,宣布歐盟將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征收國際航空碳排放費(即所謂航空“碳稅”)政策并未違反相關國際法,從而駁回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就此提出的訴訟。
在歐洲法院作出這一裁定的當天,歐盟委員會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康妮·赫澤高通過其發言人正式宣布,盡管有包括美國在內的眾多國家強烈反對,歐盟征收航空“碳稅”的政策將如期實施。
此間觀察家及相關業內人士認為,雖然這一司法裁決可被看成是歐盟對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取得的一個勝利,但歐盟即將開始征收的航空“碳稅”有可能引發大西洋兩岸的貿易戰。
歐盟惹眾怒
2008年11月19日,歐盟通過法案決定將國際航空領域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并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并聲稱采取此項措施是為了對抗全球氣候變暖。
根據此項法案,從2012年1月1日起,所有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量都將受限。歐盟單方面規定的航空公司免費排放額度為其原排放量的85%,到2013年這一比例將進一步降至82%。而各公司將為超出部分掏“綠色買路錢”。該法案還規定,對拒不執行此法案的航空公司將實施超出部分按每噸100歐元(約合130美元)進行罰款以及被禁止在歐盟境內飛行的制裁措施。
以目前國際碳排放交易市場上的價格計算,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2012年若還按原排放量,將需額外支付3.8億歐元(約合5億美元)。
似乎是在為航空公司的利益著想,赫澤高建議在歐盟境內飛行的航空公司將每個航程的機票漲價2歐元(約合2.6美元)至14歐元(約合18.2美元),并表示航空公司可自行決定是否將部分或全部“碳稅”轉嫁到乘客頭上,即使全部轉嫁也是合法的。
歐盟這項法案一經宣布便遭到歐盟以外多國航空界的強烈反對。美國航空運輸協會及會員美國航空公司、大陸航空公司、美國聯合航空公司認為,歐盟征收航空“碳稅”具有歧視性,違反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即《芝加哥公約》)的多項條款。2009年年底,美國上述四方在英國高等法院起訴了歐盟。
美國“被駁”
美國航空運輸協會在其訴訟中指出,歐盟航空排放交易體系適用于非歐盟航空公司的做法違反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一條的規定,即締約國承認每一個國家對其領土之上的空域具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權。不僅如此,歐盟的單邊要求已經干涉了國際民用航空組織根據《國際民用航空公約》第十二條管理公海上空飛行的職權。該協會還認為,歐盟征收航空“碳稅”更違反了美國和歐盟簽署的空中服務協議中有關稅費的規定。
在美方提起的訴訟進入歐洲法院司法程序后,歐洲法院于今年7月開庭進行辯論。但這場官司從一開始似乎就可以讓人預料到最終結果。果然,歐洲法院否決了美方的指控,認定歐盟有權在國際民航組織框架之外采取行動。其12月21日公布的最終裁決書稱,歐盟將航空業納入其碳排放交易體系既不違反相關國際法原則,也不違反“天空開放”協議,就此駁回了美方的訴訟。
而就在今年11月初,國際民航組織在蒙特利爾總部舉行的第194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上通過決議,首次明確表示反對歐盟將國際航空業納入歐盟碳排放交易體系,敦促歐盟及其成員國與國際社會合作處理航空排放問題。
美國欲報復
歐洲法院的上述裁決等于為歐盟征收航空“碳稅”正式開了綠燈,美國方面當然難以咽下這口惡氣。美國運輸部在歐洲法院宣布裁決后,立即發表公報指出,無論是在司法層面還是在政治層面,美國都強烈反對歐盟將其政策強加于他國的做法。公報還指出,美國有多種可能采取的反制措施,但并沒有對此做詳細說明。
在歐洲法院就美空運四方提起的訴訟作出最終裁定前,美國國務卿希拉里·克林頓16日同時致函赫澤高、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歐洲理事會常任主席范龍佩、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阿什頓以及歐盟委員會負責交通事務的委員西姆·卡拉斯,要求歐盟放棄或推遲執行上述措施,否則美方將采取“適當措施”。
美國國會眾議院此前已通過一項法律草案,禁止美國航空運輸企業向歐盟繳納“綠色買路錢”。
面對美方的強硬態度,歐盟方面并沒有讓步。赫澤高21日在微博客網站“推特”上寫道:“歐盟希望航空公司遵守歐洲的法律,就如同歐盟也遵守美國的法律一樣。”她的這一表態立刻得到了不少歐洲議會議員的支持。
歐洲航空運輸業有關人士指出,歐洲法院這一裁決有可能在歐美之間引發一場貿易戰。歐洲支線航空公司協會會長邁克·安布羅斯警告說,如果因歐盟征收航空“碳稅”引發的緊張形勢最終導致一場大西洋兩岸的貿易戰,其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歐洲的航空公司更是憂心忡忡,它們擔心可能會成為美國報復措施的受害者。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