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目標的公布,有消息稱,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配額制度可能在2012年初(春節后)實施。
制度以立法為基礎,對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市場份額作出強制性規定,要求發電企業承擔可再生能源發電義務、電網公司承擔購電義務。此舉可保證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市場開發。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指出,配額制是落實《可再生能源法》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落實可再生能源“十二五”規劃目標時,必須將光伏、風電等發電量分解、落實。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長梁志鵬認為,光伏、風電等可再生能源發展需要體制和機制改革,應與國家能源結構調整、電網運行機制改革、電網調度方式改革、用電負荷管理等工作協調,否則光伏、風電并網接近飽和,無法再發展。他透露,目前國家能源局正配合其他部門進行配額制研究。
但配額制具體實施難度較大,目前尚無明確方案。記者在向國家發改委相關專家求證具體分解方案時,得到的答復是“還不能透露”。
據孟憲淦介紹,過去曾有方案提出,國網6%左右電力來自可再生能源發電,南方電網3%,蒙西電網15%。在此基礎之上鼓勵收購,同時允許配額交易,通過市場杠桿調節企業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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