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武漢市“兩型社會”建設需要,16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武漢市節能監察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的出臺對武漢市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新型城鎮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意義。
據介紹,武漢市“十一五”時期萬元GDP能耗雖然有較大幅度下降,但仍然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根據規劃,2015年武漢市能源消費總量需控制在7000萬噸標準煤以內,年均增幅控制在9%以內。
“十二五”期間,武漢市節能降耗形勢嚴峻,只有建立健全節能管理、監察、服務“三位一體”的節能管理體系,才有望實現“十二五”節能工作目標。
《辦法》明確提出從建設項目節能、設備節能、工藝節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節能管理制度建立、用能設備能效、綜合能耗、能耗定額落實等7個方面對節能監察內容予以規定。
相關技術人員通過專業設備檢測分析后,對用能單位的行為作出是否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結論并給予處罰。目前,武漢市節能監測中心已具備承擔節能監察工作的基礎和能力。
《辦法》規定,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五千噸以上的用能單位由武漢市節能行政主管部門實施節能監察。對被監察單位不如實提供相關材料,拒絕、阻礙或者隱匿、偽造、銷毀、篡改相關資料和數據的行為,《辦法》規定予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