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交通運輸部節能減排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辦公室獲悉,交通運輸部決定在全國16個城市開展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第二批試點工作。這16個城市包括北京、昆明、西安、寧波、廣州、沈陽、哈爾濱、淮安、煙臺、海口、成都、青島、株洲、蚌埠、十堰和濟源。試點期限原則定為2012年~2014年。
試點內容 建設低碳型交通基礎設施
根據公布的試點內容,未來,各試點城市將選擇具有較好基礎條件的公路、港口、場站樞紐建設項目,建設低碳型交通基礎設施。同時,將加大城市公交車輛、出租汽車以及營運客貨車輛、運輸船舶的結構調整力度,合理提升清潔能源和新能源車輛的擁有比例,強化營運車輛燃料消耗量限值準入工作,推廣天然氣及混合動力車船,加快淘汰老舊、高耗能車船。還將推進大宗貨物和集裝箱水鐵聯運;優化城市公交、客運班線的線網布局和站場布局,發展道路客運聯網售票系統;因地制宜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引導公眾低碳出行。同時,大力發展智能交通技術,加快物聯網技術在公路、水路運輸領域的推廣應用;完善交通公眾信息服務;建立健全交通運輸碳排放管理體系。
資金支持 有專項資金支持城市試點
交通運輸部計劃通過試點,探索交通運輸低碳發展的各種可行模式和合理路徑,并予以體系化推廣,形成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交通運輸體系的有效推進機制。同時,將從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列出部分資金,用以支持低碳交通運輸體系建設城市試點工作。試點城市所在的省、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也將加強對重點試點項目的技術改造、設備更新以及其他建設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并積極爭取同級財政資金支持。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