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10日初裁中國輸美風電產品對美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這一裁決意味著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對中國輸美風電產品展開反傾銷和反補貼“雙反”調查。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當日以5票對0票的表決結果認定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對美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性損害。應用級風塔指支撐大型風力發電機(裝機容量在100千瓦以上)和風車葉片的鋼架,系建設風電場時必備的關鍵部件。
根據美國貿易救濟案處理程序,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做出肯定性初裁后,美國商務部將繼續展開“雙反”調查,直至今年3月和6月分別初裁是否對中國輸美應用級風塔征收反補貼和反傾銷關稅。
去年年底,一個名為美國風電塔聯盟(Wind Tower Trade Coalition)的組織向美商務部及美國際貿易委員會正式提出申請,要求對進口自中國及越南的應用級風電塔產品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合并調查,并尋求征收超過64.37%和超過59%的關稅。它宣稱中國企業獲得政府補貼,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在美進行傾銷;今年1月,美國商務部決定展開“雙反調查”,這是繼太陽能電池后美國再次對中國清潔能源產品發起貿易救濟調查。
美國發起“雙反”調查后,中國商務部表示嚴重關切,強調中美在新能源產業領域互有需求,互利合作,美方的舉動不僅破壞中美能源合作,也損害美國產業自身利益,并與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源安全挑戰的大趨勢背道而馳。
此前記者了解到,對于此番“雙反”,作為中國風電業龍頭的華銳風電、金風科技等企業均已作出回應稱“影響不大”。華銳風電相關人士對媒體公開表示,截止目前,公司僅向美國出口了4臺風機;金風科技相關人士表示,公司目前在美國制造的風機、塔筒均在當地采購,因此也不會受到影響。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風能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施鵬飛也表示,風電塔在風力發電機組中主要起支撐作用,技術門檻較低,在風電行業中影響力較弱,針對風電塔提起的“雙反”申訴不會對我國風電行業大環境產生根本影響。同時我國風電市場外部依賴性不強,因此即便風電塔企業“雙反”應訴失敗,也可以很快在國內找到消化市場。
以風電塔產品的龍頭企業泰勝風能為例,公司上半年國內市場收入實現26058.50萬元,國外市場收入僅541.51萬元,約為上半年業務收入的2%。泰勝風能曾在1月6日發布公告,稱2011年度公司尚無直接出口美國的風電塔架訂單,公司對美國風電塔架市場不存在重大依賴,故本次美國“雙反”案對公司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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