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伊朗核問題持續膠著,其核心在于:伊朗核研究是否具有軍用性質。而國際原子能機構去年11月8日出臺報告,對伊朗核計劃可能具有軍事用途的問題“表示嚴重關切”,造成伊朗面臨更大的國際社會壓力。究竟該如何判斷伊朗發展核武器這一信息的真偽,美國和中國學者以報告為依據展開探討。
“能否”比“應否”更重要
【作者】清華-卡內基全球政策中心與卡內基國際和平研究院的核政策項目研究員 Lora Saalman(司樂如)
《國際先驅導報》文章
最近,中國有關伊朗核問題的討論可謂不勝枚舉,其對伊朗核問題的關注度比西方媒體還高。然而,不少中國專家的報告和媒體報道、電視節目等恐怕還不甚探索這一問題的核心所在。雖然濃縮鈾提煉在伊朗核項目發揮很大的作用,然其并非伊朗正在發展的唯一核能力。這個道理對如何看待伊朗核項目及其戰略意圖有巨大影響。對濃縮鈾提煉普遍的高關注度只會對伊朗核問題的理解產生錯誤的導向作用。濃縮鈾提煉本身是典型的“兩用性”技術,即既可為民用亦可為軍用。不過,伊朗核技術和核設施已超過濃縮鈾提煉的邊界,并能夠成為制造核武器的基礎。伊朗與核項目相關的不少追求具有軍用性質。但是,由于大家一直在討論伊朗濃縮鈾的質量與用途,他們經常忽略其他的科技指標。這些指標能夠更清楚地區分民用和軍用核活動。
為考察這些指標,2011年11月的國際原子能機構報告可作為最新、最全面的分析工具。此次報告和2003年伊拉克核問題爆發之前的報告有巨大的區別。首先,此次報告的細節和證據更豐富。一些西方專家已經開始把它叫做制造核武器的“菜單”。報告還增加了一個部分新內容即“信息的信譽”。這一部分旨在解釋報告的信息來源和缺陷并加強文獻的可靠性。其次,報告中所涉及的信息情報并非僅來自美國,而是來自于10多個國家,包括曾幫助過伊朗進行核研究的外國專家所提供的細節也被包含在內。伊朗專家經常強調這個報告是美國“手”推動的,若借用這個比喻,那么這個報告的信息來源則是十多個獨立的“手指頭”搜集的。
據報告,除了濃縮鈾提煉活動以外,伊朗所進行過的能夠產生連鎖反應的金屬壓縮實驗也是制造核武器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經壓縮,相關金屬就可以成為核內爆炸的“種子”。伊朗也進行過電腦模擬爆炸實驗。類似的研究和實驗也包括引爆裝置或雷管的研發。這些“核按鈕”作為核爆炸的觸發點。模擬實驗有利于在背后改善制造核武器的設計。改善完之后,雷管裝置有利于公開進行核爆炸。據報告,相關的實驗是在2008年和2009年進行的,這也說明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判斷比美國2007年發布的《國家情報評估》的判斷還嚴格。伊朗并沒有在2003年停止其有關核武器制造的相關研究和實驗。
再說,雖然大家還在爭論濃縮鈾提煉的性質和意圖,但是伊朗的一些相關的軍事活動也值得我們的關注。即便一些軍用設施擁有常規用途,它們也同時能夠推動軍事能力與核能力的融合。在帕爾欽軍事基地建立的能夠進行流體力學實驗的大型容器管道就是一個。而且,伊朗也研發了14個越來越先進的能夠攜帶核彈的彈道導彈彈頭設計。類似活動會便于上述所提出的進展達到頂峰。如果伊朗超越“研究”期限來實現“部署”核武器的目的,核濃縮的“兩用性”的爭論就會發生巨大的變化。雖然濃縮鈾提煉作為這個轉變的核心一部分,但其并非唯一的影響因素。
上述所談到的細節都來自于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報告。這篇短文也只提出報告的25頁、45注腳的小一部分。雖然核武器的制造違反了伊朗的核不擴散條約承諾,從科技、安全和地位的考慮來講,伊朗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國際核不擴散體系也保留很明顯的雙重標準。這兩個問題是不可否認的。不過,這些問題是“政治性”的,而國際原子能機構2011年的報告則是“科學性”的文件。因此伊朗“應否”制造核武器并不是這篇短文所關心的問題。筆者認為,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恰恰應該作為大家討論的更為客觀的出發點。如果在大家的指標忽略下伊朗進行核試驗,那么伊朗“應否”制造核武器的討論就將毫無意義了。中國和全世界將會面臨更緊迫的問題,就是說伊朗“會否”進行核打擊,伊朗的鄰國“應否”發展自己的核武器?這樣,上述的科學討論就會成為真正的政治“連鎖反應”。
“能否”服從于“應否”
【作者】復旦大學美國研究中心主任、國際問題研究院常務副院長 沈丁立
《國際先驅導報》文章
關于伊朗“能否”制造核武器的問題,各方判斷其實出入不大。那就是伊朗還“不能”,但只要它繼續努力,它就將“能夠”制造。各種信息也表明,伊朗核計劃的各個方面在齊頭并進,而這些努力日益難以用民用計劃的名義來搪塞,而且這不僅僅限于鈾濃縮一個方面。
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干事長去年11月8日發表的報告,是迄今最為全面指出伊朗核計劃可能含有的軍事性質的權威文件。該報告指出:一、伊朗與軍方相關的人員與部門在獲取與核相關或雙用途設備與材料方面取得了一些成功;二、伊朗以未經宣布的方式從事核材料生產;三、伊朗從秘密核供應網絡取得了核武器發展信息與文件;四、伊朗在自主設計核武器以及試驗部件。這一切活動之目的,是發展核爆炸裝置。
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報告全面列舉了伊朗被懷疑在發展核武器的各種證據。這些信息來自國際原子能機構本身的情報、多個成員國提供的以及來自伊朗本身的證據。國際原子能機構強調這些信息相當可靠,如它掌握了上千頁的伊朗文件,包括通信來往、各種報告、演講輔助顯示、工程草圖等,還有一些錄象資料。
鑒于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公信力,我們沒有理由不重視這份報告。人們注意到,在這份報告發表之后,中國外交部和我國總理已在公開場合表態“堅定地反對伊朗制造和擁有核武器”。之前,我國一貫要求伊朗與國際社會合作,澄清其核計劃的性質。
但是,上述國際原子能機構的報告認為:2003年前,伊朗發展過與核爆炸裝置有關的核計劃。此后,伊朗當局曾下令暫停,但目前有恢復跡象。譬如,從2008年起,伊朗不再遵守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保障監督附加議定書,不再與國際原子能機構就相關調查充分合作,因此該機構無法確信目前伊朗不在發展核武器,它懷疑伊朗仍在推動其中的一些活動。
從這些論斷可以看出,伊朗在2003年前進行了核武器發展活動,2003年暫停了這些活動,但之后又呈恢復跡象。由于伊朗尚未退出《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它必須接受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監督檢查,因此要在已公開的核設施中突破核武發展而不被發現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使伊朗要發展核武器,它在核炸藥的研發上仍要有所節制,因此其鈾235同位素的濃縮在民用名義下只能提升到20%,而不敢繼續推進。但是,對同核武器有關的非核爆材料的研發方面,伊朗則予全面推動。正因如此,伊朗對于履行國際原子能機構核保障監督附加議定書就不甚合作,這就更加增加了國際社會的懷疑。要知道對于一個真正不發展核武器的國家,它是經得起檢查也不怕檢查的。
但即使按上述判斷,伊朗也只是在儲備核武器能力,仍然在“能否”范圍的“尚不能”區間,因為德黑蘭尚未取得武器級裂變材料,并未必已全面獲得并確信能成功使用核爆相關技術。實踐是檢驗真理的標準,核試驗是檢驗伊朗“能否”獲得按設計準確行事的核武器的唯一手段。從這個道理講,伊朗現在還未能制造核武器。
比“能否”還重要的,還有一個“應否”。伊朗以外的國家自然關注與伊朗核能力相關的“能否”問題。出于現實主義考慮,只要伊朗不能制造核武,自然就省去了列國關于伊朗“應否”制造核武器的操心。但是,它們對于伊朗不應發展核武器的道理,是建立在防擴散和國際安全的理性之上,并建立在伊朗自愿與國際社會合作的基礎之上。正是在此基礎上,才有了國際社會以法律和制度去論證伊朗不應制造核武器的邏輯。要是沒有“應否”問題之基礎,世界就會大亂。正是有了伊朗不應發展核武器的規矩,才有了國際社會剝奪伊朗制造和擁有核武器的合法性。對于伊朗,它自然也極度關心其“能否”問題,但它迄今未能走得更遠,也正是它對發展核武器綜合成本的顧慮。計入國際壓力后的費效比,就是伊朗真正在乎的“應否”因素。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