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到22日,中、美、俄、印等32個國家聚集莫斯科,共同商議應對歐盟航空碳排放交易體系的對策。征收航空碳稅,既涉及歐洲聯盟主權、法律體系與其他國家政治、法律體系的沖突,也涉及歐盟區域外的航空公司利益受損的問題,更涉及全球性的減排合作是否破裂以及選擇什么路徑,因此,在兩天內拿出合理對策并不現實。目前看,一個容易達成的結果是,將歐盟因航空碳稅與其他國家造成的對立,交由一個專門機構協調解決——比如隸屬于聯合國的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這樣,雙方至少可以尋找到可共同遵守的博弈規則,而避免亂戰。
歐盟強征航空碳稅所引發的博弈激烈程度非常罕見。此前,中、美等主要國家由政府出面明確表態:反對本國航空企業繳納歐盟航空碳排放稅。之所以由政府出面,有兩個原因:一是強征航空碳稅將沉重打擊本國航空業。以中國為例,若加入歐盟碳排放體系,2012年將多支出8億元,到2020年將高達30億元。巨額新增成本如果全部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每個飛往歐洲的乘客將多負擔16美元左右。二是可能導致本國航空業競爭失序。如果任由本國航空公司決定對策,那么很可能為搶航線造成自相廝殺。從全球范圍看,歐盟碳排放交易方案將使本不景氣的航空業利潤縮減超過30%。
因此,盡管歐盟強征航空碳稅披著推動全球減排的大旗,但實際上,減排效果尚不能評估之時,就會造成歐洲區域外航空業的失序。更何況,僅從技術角度說,航空碳稅全部交由歐洲在邏輯上也不能自圓其說——長距離的空中飛行,途經許多空域,并非所有排放都由歐洲承擔。
歐盟強制出臺航空碳稅征收法規,確實帶有明顯的單邊主義痕跡。個中緣由,值得深思。簡單地看,在債務危機陰影籠罩之下,歐洲在制定政策之時,確有開拓稅源救急的沖動,但是這恐怕并非主因。因為,即使其他國家都加入航空碳稅計劃,所增資金相對于歐洲巨額債務危機來說,也是杯水車薪——僅今年2月到4月,歐洲主要債務國家就將有4000億歐元債務到期。多少新增稅種能緩解如此規模的債務壓力?
冷靜地看,通過航空碳稅推動減排,確實可能是歐盟態度強硬的一個重要原因。建立碳排放交易體系,分層次、分行業地推動減排,一直是歐盟政策的著力點。歐盟的經驗確有可取之處。然而,在涉及區域外的航空業,目前的做法顯然違背了全球氣候治理的基本原則:沒有多邊主義的主導,氣候治理就是一句空話;沒有“共同而有區別”的認知,初衷再好也只會造成反效果——從不同地區的發展進程看,航空碳排放歐洲占據大頭,那么,他們該不該算算舊賬?
盡管強征航空碳稅并未得到響應,但是,歐洲的這一做法仍然起到了其他效果。一是搶奪了航空業碳排放的議題設置權,二是不管有多少動因,都占據了所謂“道德高地”。這為在今后對立雙方可能展開的談判中占得先機打下了基礎。
然而,這一先例很可能是“潘多拉的盒子”:如果具有行業減排優勢的不同國家都群起效尤,那么不同行業就都會出現事實上的貿易保護墻,從而破壞掉現有的經濟分工體系,全球減排的一致行動性也就更無從談起。如此造成的總效果不是全球減排的進步,而是大倒退。
航空碳稅不能由歐式單邊主義代征。但是,激化矛盾也不可取。此次32國莫斯科會議,所需討論和尋找的就是保護本國航空業與減排全局之間的契合點。這個課題實際上也是困擾所有人的老問題,即發展和氣候保護如何取舍,以及全球如何有效合作。歐盟強征航空碳稅,只是在一個局點上引爆了這一問題。真正找到各方多贏的平衡點,還需時日。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