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節能降耗工作有序開展,鎮江市財政每年在財政預算內安排節能專項資金,并通過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專項資金對節能降耗的導向和激勵作用。
一、明確范圍,重點支持“三大項目”。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節能項目、循環經濟項目和清潔生產項目。其中節能項目主要包括工業節能、綠色照明、交通運輸節能、建筑節能以及節能監察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循環經濟項目主要是工業節水項目及工業“三廢”等綜合利用項目。清潔生產項目為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審核并通過驗收,采用先進工藝技術、節能降耗效果顯著的項目。
二、細化標準,分類分項給予補助。對工業節能技改項目年節能量需達到500噸標準煤、節電項目年節電量達到10萬千瓦時、節油項目年節油量達到100噸的,按每節約一噸標準煤100元,單個項目不超過40萬元給予補助。對淘汰落后用能設備的,根據淘汰規模給予單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補助。對交通運輸節能項目、綠色照明示范項目、建筑節能示范項目給予項目投資總額10%、單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補助。對循環經濟項目,給予實際到位技術設備投資額20%、單個項目不超過40萬元補助。對節能執法能力建設、節能技術服務機構開展節能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活動,按照發生費用的30%、單個項目不超過10萬元進行補助。對重點用耗能企業委托節能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能源審計的,按照實際費用的30%、不超過2萬元標準進行補助。對清潔生產項目按照技術設備投資額的20%、單個項目不超過2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助。對已獲得國家、省專項資金獎勵或補助的項目,不再給予補助。
三、加強監管,提高資金使用績效。該市財政部門會同節能主管部門組織項目申報,在初步審核匯總后邀請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依據評審結果確定項目,經公示后下達專項資金,專項資金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同時要求項目單位建立項目定期報告制度,并按財務規定保存所有原始票據和憑證備查。財政部門根據項目進展狀況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并及時對專項資金使用效果進行總結和評價。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