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于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導則(試用)》將于4月1日施行。《標準》及《導則》的頒布,對于我省加強公共建筑用能管理,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管理標準體系,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節能減排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王涌慧介紹,《吉林省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和《吉林省公共建筑能源審計導則(試用)》是在借鑒吸取先進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緊扣我省實際情況,并經相關專家反復論證后,制定實施的技術文件。《標準》及《導則》規范了公共建筑的能源審計和能耗限額工作,也為能耗診斷、節能改造、能耗計量收費等工作的開展提供標準和依據。我省將以《導則》及《標準》出臺為契機,深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力爭在“十二五”期末,實現全省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下降10%,其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降低15%的工作目標。
近年來,我省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工作取得了快速發展,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初步建立,逐步完善了公共建筑的能耗統計制度,并積極開展省級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建設,確定了長春市、吉林市作為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試點城市,選取不同類型建筑進行能耗監測試點,目前平臺已開始試運行。2011年,全省新建公共建筑設計階段節能標準執行率達到100%,施工階段達到95%,獲得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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