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甘肅黑河水電與世界銀行簽訂十年期的《減排抵消額購買協議》,建立了中國第一個水電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張掖小孤山水電站。小孤山年減排二氧化碳30萬噸,通過向世界銀行出 售二氧化碳減排量,10年總收益13 50萬美元。這直接帶動了全國CDM項目的建設熱潮。
作為全球碳交易機制的一種,CDM占據了碳交易的主要部分,其方式主要是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與發展中國家開展項目級的合作,通過項目所實現的“經核證的減排量”,用于發達國家締約方完成減少本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對于水電、風電、化工和可再生能源等企業而言,CDM項目收入猶如意外之財,某家上市化工企業曾經全年利潤幾乎等同于其CDM項目的收入。
目前,在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執行理事會(EB)總注冊項目為3521個,其中來自中國的注冊項目為1619個。中國企業對于CDM項目從毫不知情到略有耳聞,再到積極活躍,在短短幾年內已經迅速成為全球最大的賣方市場。然而,近年全球經濟的下滑等因素所導致的碳交易價格下滑,使得這塊到口的肥肉并不容易那么下咽。
天上真能掉餡餅?
一個典型的CDM項目,從開始準備到實施到最終產生有效減排量,需要經歷項目識別、項目設計、參與國批準、項目審定、項目注冊、項目實施、監測預報、減排量的核查與核證、經核實的減排額度簽發等主要步驟。其中,CDM項目能否在EB實現成功注冊,是交易CDM成功的關鍵因素。
整個項目成本,除了第三方咨詢服務費用,還包括一般費用,如第三方對項目的審核,項目注冊費,監測核查和核證費用,聯合國CDM理事會征收的適應性費用、行政管理費,中國政府征收的環境資源稅等。據上海長三角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技術總監倪軍估算,一個CDM項目整個流程走下來,成本大約需要100萬元。
就身為項目業主的企業而言,在項目前期只需部分投入甚至無需投入,因為參與項目咨詢的第三方咨詢公司一般會作部分投入,以期從后期利益中獲取部分回報。而買家為了讓項目盡快啟動,也會在前期投入。不過倪軍指出,最終為此買單的還是項目業主,買家前期投入實為墊付,一旦減排量簽發并交付,買家將會從業主簽發的減排量收益中扣除前期的墊付部分。
據倪軍介紹,三四年前碳市場活躍時,有些企業參與CDM項目的積極性很高,但它們只知道該項目可以來錢,卻并不了解其基本的操作規則,也不清楚項目收益的時間期限。因此,他們會在沒有錢建項目的情況下就貿然與賣家簽合同,最終可能面臨違約。
事實上,一個CDM項目的周期并不短。一般而言,CDM項目從開發到注冊,快則七八個月,多則三年,正常情況是一年到一年半;項目注冊后若比較順利地進行實際減排量的核查,還需要半年時間;從完成一次減排量的交付到業主拿到錢,還要半年。如此估算下來,一個項目在比較順利的情況下,至少需要兩年的時間才能獲得第一筆收益。
在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看來,CDM項目關鍵在于對項目額外性的包裝,如果包裝到位,減排量夠大,投資回報周期夠短,那就是一個好項目。若項目有先天不足,比如不同時期基準線發生變化,導致其之前額外性很好但之后卻很差,就可能遭遇注冊上的阻礙。2009年和2010年,聯合國就多次拒絕數個原先被認為是高質量低風險的中國風電CDM項目。上海寶碳新能源環??萍加邢薰拘姓偛弥靷デ浔硎?,目前國內項目主要以化工廢氣減排、煤層氣回收利用、節能和提高能效、可再生能源、造林與再造林為主,從審批流程和時間點來看,新能源項目最快。
對于中國企業而言,CDM項目一旦注冊成功,就意味著可以獲得發達國家的高新技術以及一筆額外收入。不過,朱偉卿指出,由于CDM項目審批流程過于復雜及漫長,其可確定性相較于其它傳統性融資渠道較低,企業不應將其視為主要收益來源,而是看作一種低成本的融資渠道。目前,金融機構已經開展相關碳資產質押授信業務,福建閩侯旺源20兆瓦水電項目就曾只以預期售碳收入作為質押品,獲得興業銀行相應貸款。
最低端的弱勢
CDM項目產生的CER(核準減排量)需要第三方認證,由聯合國簽發,價格主要根據供求關系來決定。中國企業作為最大的碳資源生產供應方,卻處于碳交易產業鏈的最低端,對于一級市場的定價沒有發言權。朱偉卿指出,目前國際碳市場由于供過于求,是買方市場;此外,西方發達國家對碳排放市場以及碳金融方面的政策研究及制定已經先行,甚至在逐步制定國際通行的規則,而中國在國際規則的制定參與中并不占優勢。因此,中國企業為了避免陷阱、降低風險,大多會選擇買方預付款開發項目,這也意味著企業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把項目“嫁錯郎”。[page]
目前,由于全球經濟下滑,二級市場CER價格跌至4歐元/噸,已較一年多前縮水四分之三。這導致諸多買家紛紛“毀約”,項目業主無法按合同如期交付減排量并拿到錢。目前,中國諸多CDM項目已經面臨此問題。倪軍指出,買家認為自己按照合同并沒有違約,這其實還是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為,買家在與業主簽訂的ERPA(《減排量買賣協議》)中所說的交付減排量,指的是EB簽發后轉移到買家在EB的賬戶后才算是交付完成的;現在的情況是項目雖然已經簽發,但減排量還沒有轉移到買家賬戶,所以買家要求重談價格、制訂浮動價的做法并沒有違約。倪軍說,早期在簽合同時業主和第三方咨詢機構都沒有意識到這類概念差異,因此諸多項目遭遇類似問題。
還有一種“違約”情況則是第三方已經在做項目核查、準備去做簽發了,買家要求重談價格,遭到業主拒絕后則會要求第三方暫停項目甚至撤下項目,因為第一次核查大多為買家委托第三方完成,由此逼迫業主談判,但該行為就簽訂的合同條款而言,也沒有違約。
事實上,中國的項目業主在市場下行時控制風險和消除風險的力量很弱,無論采取商業談判的方式還是走法律途徑,都處于劣勢。業內人士指出,連具有國資背景的電力企業在與買家談判時都處于劣勢,更別提那些小水電項目的業主了。如果采取法律途徑,則面臨著訴訟難的問題,因為雙方協議中約定需參照國外的法律,仲裁地也在第三國,大多數中國企業是無力去打一場跨國官司的。
據悉,目前多家項目業主正在尋求國家發改委的支持,但業內人士對此并不看好。盡管發改委為了保護項目業主而制定了碳交易的基準價格,如風電單價為10.5歐元,水電單價為8歐元,但后期碳交易則為兩家企業的商業行為,而且買家的企業注冊和賬戶均在國外,發改委也愛莫能助。
面對買家的“毀約”,有的業主持觀望態度,有的則妥協了,畢竟相對于低成本的投入而言,能賣出去就多少有點收益。一位業內人士透露,目前有的業主甚至對市場價格的百分之三四十都接受。該人士進一步指出,中國項目業主基于各自身份的差異和利益考慮,更難結成價格聯盟。有些項目業主具有國企央企背景,對這部分收益多少無所謂,而中小業主尤其小水電項目業主很看重這部分收益,但后者勢單力薄。
作為中間橋梁的第三方咨詢機構,倪軍表示也是盡量撮合雙方達成妥協,但他直言有些買家很不道德,業主剛被說服同意賣家的價格,后者卻又反悔再給出更低的價格。資本本身就是不講道德的。目前活躍在一級市場的買家是以碳基金、投行和游資為主的投資機構,真正終端企業買家則大都在二級市場采購。
倪軍表示,由于國內缺乏相關支持的政策、制度和法律,中國企業只能進行項目級別的碳交易,相對于投資機構把項目打包后再拿到二級市場交易,個別項目在二級市場上交易會存在制度和操作上的雙重問題。
曙光隱現
全球碳交易價格跌入歷史低點之際,去年11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十七次締約方大會在南非德班召開,會上日本、加拿大和美國拒絕接受京都協議第二承諾期,嚴重影響了碳市場的需求及流動性。好在聯合國決策委員會順利通過京都協議延遲計劃至2015年,這在一定意義上保證了碳市場的流動性。朱偉卿認為,這意味著在各方努力下,中國企業能夠在2015年前保證其收益。據悉,中國目前占EB已簽發項目量的60%。
部分業內人士甚至預 測2012年碳交易價格將上漲。湖南省CDM項目服務中心張漢文分析了以下幾個原因:德班會議明確簽約的發達國家于今年5月1日前提交各自的量化減排承諾,2012年后市場需求將更明確;從2013年1月1日起,歐盟排放權交易規定不得使用來自HFC23項目和N2O項目產生的CERs,根據聯合國環境署的CER簽發數據表,市場上CER供應量將減少68%;歐盟內部正在討論將2020年溫室氣體整體減排目標從20%無條件提升到30%,減排量需求有可能大幅提升;歐洲航空公司買進碳配額應對歐盟碳交易計劃及航空碳稅;2012年后歐盟收緊大部分配額的拍賣,暫停發放14億歐元額度的免費配額,此舉或可將創下歷史新低的碳價抬高20%。
不過,朱偉卿仍然建議中國企業隨時關注國內政府和國外主要碳市場的動向,需要根據項目情況早日做好準備。2015年將給各國一個足夠的緩沖期重新考慮全球交易體系,在形態上可能轉變至兩個國家的雙邊交易體系、多個國家或區域性的交易體系,以及本國交易體系。據稱,中國已經與日本在商討碳排放權的雙邊協議。此外,今年1月,國家發改委宣布同意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湖北省、廣東省及深圳市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對于中國企業而言,只有國內碳交易市場真正啟動了,才能食得最豐厚的那塊利潤。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