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筆者從福建大唐國際風電開發有限公司獲悉,日前該公司位于漳州的六鰲風電場一期CDM(清潔發展機制)項目減排量獲得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EB)正式簽發。此次核定減排量為2010年5月28 日至2011年5月27日,共簽發38143噸減排量,為該公司獲得約31萬歐元(約合人民幣258萬元)的CDM收益。到目前為止,六鰲風電場一期CDM項目已為福建大唐國際風電公司獲得六筆共約163萬歐元(約合人民幣1358萬元)的碳收益。
據介紹,近年來,大唐風電積極申報CDM項目,千方百計加大技術研發、實現碳收益,自2006年3月3日,六鰲風電場一期CDM項目順利通過國家CDM項目審核理事會審核。同年7月27日,該項目在聯合國(EB)成功注冊。2006年10月,該項目成功獲得聯合國CDM執行理事會簽發的22202噸減排量,成為當時我國電力行業CDM項目,同時也是我國首個成功的單邊CDM項目。2008年1月,大唐福建漳浦六鰲4.5萬千瓦風電項目成為世界首個注冊成功的黃金標準風電CDM項目。
“CDM無疑是一項雙贏機制,獲得碳收益,企業將進一步加大開發清潔能源,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大唐漳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安全生產部主任翟文鋒認為。 據悉,為了人類免受氣候變暖的威脅,限制發達國家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抑制全球變暖,聯合國于1997年通過了《京都議定書》。議定書給發達國家締約方制定了實現溫室氣體減排的義務,但沒有對發展中國家作這個要求。CDM是《京都議定書》第12條確立的清潔發展機制,主要合作方式是,發展中國家把減少了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經聯合國認可的第三方機構核準并經聯合國相關機構審批簽發后,成為“經核證的減排量”,用此與發達國家交換技術或資金。而發達國家締約方則通過這樣的交換,完成減少本國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的承諾。簡言之,就是“資金+技術”換取溫室氣體的“排放指標”。《京都議定書》于2005年2月16日在中國正式實施。我國被視為最具潛力的CDM國家,CDM項目廣泛分布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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