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將于本月20-22日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外交部網站發布《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中方立場文件》以下是文件全文:
2012年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中方立場文件
1992年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是國際發展合作事業的重要里程碑。20年來,國際社會在推進可持續發展進程方面取得諸多積極進展。國際社會積極推動實施《關于環境與發展的里約宣言》、《21世紀議程》和《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執行計劃》,各種形式的國際和區域環發合作深入發展,許多國際條約應運而生。發展中國家為促進可持續發展付出巨大努力,在消除貧困和實現千年發展目標方面取得一些成績。100多個國家制定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各級政府以及工商界、非政府組織和民眾積極參與,可持續發展理念深入人心。
與此同時,可持續發展領域執行力不足的狀況長期存在,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均衡,生態惡化、環境污染趨勢未能得到根本扭轉,如期實現千年發展目標困難重重。廣大發展中國家面臨嚴重的資金不足、技術手段缺乏、能力建設薄弱等困難。國際金融危機、氣候變化、糧食和能源危機、自然災害等挑戰,進一步加重了發展中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負擔。當前,國際金融危機深層次影響在持續發酵,世界經濟復蘇的不穩定性和不確定性十分突出,世界可持續發展事業面臨更為復雜的形勢和嚴峻的挑戰。
2012年將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為推進全球可持續發展合作提供了一個重要契機。在當前全球經濟和國際發展合作面臨困難的形勢下,大會應為重振國際合作發出積極、明確、有力的信息,統籌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采取有力措施解決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加強聯合國發展支柱,為全球可持續發展進程注入新的活力。
一、關于大會的任務
——大會應致力于推動各國強化政治意愿,承諾全面落實1992年里約熱內盧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和2002年約翰內斯堡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達成的共識,全面評估國際社會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進展情況,查找差距和不足,結合既定的目標和新問題、新挑戰,特別是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實際困難和新挑戰,推動可持續發展國際合作取得積極成果。
——大會應以面向行動的務實態度,制定明確具體的實施計劃,尤其是明確發達國家落實資金支持、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等執行手段,切實推進全球可持續發展進程。
二、關于大會總體原則
——堅持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三大支柱統籌的原則。大會要緊緊圍繞可持續發展目標,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環境因素,推動實現全面、平衡、協調、可持續發展。
——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等里約熱內盧環發大會各項原則。實現可持續發展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和使命,國際合作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國際合作應該以平等和相互尊重為基礎,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不同的發展階段和發展水平,正視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困難和問題,切實幫助其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堅持發展模式多樣化原則。世界各國發展階段、發展水平和具體國情各不相同,可持續發展沒有普適的模式,要尊重各國可持續發展自主權,由各國自主選擇適合本國國情的發展模式和發展道路,并確保其足夠的政策空間。
——堅持政府推動、多方參與原則。在推進可持續發展進程中,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同時也需要民間社會、私營部門、工商界等主要群體的廣泛、深入參與。
——堅持協商一致原則。大會重在面向行動,凝聚共識。大會的籌備、舉行及成果文件磋商等過程應充分體現協商一致的原則,廣泛聽取各方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意見,相互尊重,友好協商,求同存異,擴大共識。
三、關于在消除貧困和可持續發展背景下的綠色經濟
綠色經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對于消除貧困、調整經濟結構等具有積極意義,同時也帶來風險和挑戰。發展綠色經濟是艱巨而復雜的長期過程,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來說,囿于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局限,在發展綠色經濟方面面臨諸多實際困難。國際社會要加強合作,趨利避害,切實解決發展中國家的關切。
——發展綠色經濟的首要目標是消除貧困。貧困問題事關發展中國家人民最基本的生存權和發展權。消除貧困是發展中國家發展綠色經濟的首要考量,應成為制定和實施綠色經濟政策的重要衡量指標。
——許多發展中國家正處于工業化和城市化快速發展階段,既面臨消除貧困、調整經濟結構和向綠色經濟過渡的艱巨任務,又受到能源、資源和環境因素的制約。這些國家成功發展綠色經濟對全球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應該得到國際社會的理解和支持。
——國際社會要為發展中國家發展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反對以發展綠色經濟為由搞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或將發展綠色經濟作為對外援助的條件。
——發達國家需要率先采取行動,改變不可持續的生產、生活和消費方式,走綠色發展道路,為發展中國家作出表率和示范,同時積極幫助發展中國家發展綠色經濟,包括提供資金、轉讓技術、培養能力、擴大市場準入等。發展中國家應制定并實施符合本國國情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各國在發展綠色經濟過程中要制定全面就業增長計劃,輔以有效社會保障措施,確保人人享有體面工作和穩定收入來源,確保普通民眾特別是脆弱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國際社會應幫助發展中國家開發教育課程和職業培訓,減少和補償發展中國家向綠色經濟轉型付出的社會代價。
四、關于可持續發展機制框架
有效促進可持續發展的機制框架,是充分執行《21世紀議程》、《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執行計劃》和應對各種新出現挑戰的重要條件。可持續發展機制框架應有助于統籌經濟發展、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有助于提高發展中國家的發言權和決策權,有助于解決發展中國家資金、技術和能力建設等實際困難。
——充分發揮聯合國的核心領導和組織協調作用。強化聯合國的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職能,協調指導國際社會各有關機構、多邊機制和條約機制,采取步調一致的行動,致力于可持續發展。
——應加強聯合國經社理事會、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以及其他相關聯合國專門機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作用,加強聯合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職能,推動落實《21世紀議程》和《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執行計劃》。
——充分發揮聯合國環境署在全球環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增加對其資金、技術支持。關于環境署新的職能和任務問題,各方應充分討論,形成共識。
——國際金融機構、世界貿易組織及多邊發展銀行需要將可持續發展議程納入其規劃和項目,并與聯合國有關機構協調配合,協同增效,使環境與發展更加有機地結合起來。
——應以《21世紀議程》為基本框架,全面加強國際、區域、國家和地區層面的治理,鼓勵各國制定綜合戰略,加強政府各部門協調,動員社會參與,提高執行能力。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