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環境與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鄭易生報道,國際形勢的諱莫多變無疑導致了上一次里約會議的失敗。想要建立一個全新的,協作的世界,中國是其中的關鍵。
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過去20年,世界并沒有如愿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世界各國在政策、技術與國際合作上取得的進展不足以改變兩個更強大的趨勢:一是整體環境狀態仍在惡化。二是世界經濟的不均衡性質仍在加劇。鄭易生認為:正視世界經濟的關聯性,在此基礎上強調各國責任、發展綠色經濟,才能對癥下藥,標本兼治。
共同的未來需要人類同舟共濟,但是很大程度仍然是國際政治邏輯下的博弈策略支配著國家行動。在可持續發展問題上人所表現出的“雙重性”、“自我矛盾性”,或人類作為一個整體表現出的缺乏作為,可以歸結為今天的時代背景特征。即迫使人類改變發展范式的必要性已經顯現,但是還不足以讓人們放棄現有的生存與發展方式。
在氣候變化問題上,中國是一些輿論中的“最大的問題制造者”,而在世界金融危機中,她又是救人于水火的“大福星”。其實,這“矛盾的感覺”完全是將全球環境問題與全球經濟問題分割開來造成的。中國還沒有完成工業化階段,但是已經不可能享有發達國家崛起時的資源與環境條件了。從近期看可以維系世界既有經濟模式的擴張,從長期看卻可能轉而創造新的發展范式,因為她的規模太大了,以至于她模仿的范式會加速達到極致而被終結。這無疑也是對中國最大的挑戰。
指出可持續發展的世界關聯性,并非要解脫中國對世界的責任感,而是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責任。中國應當積極地探索經濟社會發展的新范式,它能夠讓多數人享受現代化的益處,同時促進世界的平等、平衡與和諧共處。這必將是一個長期的、艱難的過程。
如何評估中國的努力及其成效
回顧過去20年的中國,喜憂參半。
1992年里約大會之后,中國在1994年第一個公布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不僅強化環境保護的國策,還先后提出了“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立環境友好型、資源節約型社會”、“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生態文明”等戰略方針。
20年來,環境是中國立法增長最快的領域。從事環境保護的行政機構,在中國從環保局升格為環保總局,再升格到環保部。中國新能源技術20年來發展迅速,風能裝機容量已經位列世界第一。
公眾的環境意識進步驚人,公民社會經歷了從無到有、從環境教育到參與環境治理的階段,成為最活躍的綠色力量。
中國政府在環境治理中起了決定性作用。但是政府治理計劃與環境績效之間的差距不小,反映出法律作用的不足。這是由于中國的法律偏重于對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的管理,忽略了對作為管理者的政府的規范與制約,忽略了對作為監督者的“第三方”主體的監督權的保障。
與此同時,在現有財稅體制下,地方政府有一味追求GDP增長的動力,致使許多地方環境治理趕不上破壞速度。
總體來說,20年來中國環境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局面沒有得到扭轉。中國的能源使用效率有了明顯提高,但是還遠低于發達國家,總量消耗水平仍在增加,生態環境所受的壓力不斷加大,憂大于喜。
但是,考慮到中國資源稟賦特點與歷史、人口因素,特別是中國正處于工業化進程中增長最快的發展階段,上述成就來之不易,值得尊重。
全世界環境力量都在要求中國轉變增長方式,但是經濟全球化的力量更強有力地推動著追逐利潤的資源配置。中國作為“世界工廠”的國際分工角色,是與世界市場互動的產物。中國能否更加獨立地支配消費方式與技術選擇?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由中國自主決定,而是受制于全球市場的力量。例如在金融危機中,出口減少已經讓中國感受到“結構調整”導致的就業問題。又如,當我們倡導可持續消費模式時,深感中國新一代的消費群體已經深陷于國際國內大公司推動的消費主義和物質主義浪潮。這說明一個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很難獨自實現可持續發展。只有互相理解才能產生有效的互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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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全球關聯性的中國綠色經濟
首先,中國對綠色經濟已經有所探索,但需要借鑒更多的別國經驗。
要為所有企業創造創新的條件、更加尊重創造的多樣性、調動與鼓勵更多的人參與綠色經濟。無論大、小、土、洋,都可能孕育著“綠芽”。切忌用行政干預取代市場競爭機制,“一刀切”地推行某一種技術或社會模式。還需恰當使用對綠色經濟考核的方法,防止某些指標從工具成為目的,反而模糊了新技術的最終效果。很重要的是,綠色經濟不能局限于投資事宜。沒有一個綠色社會,就沒有綠色經濟的持續性。中國環境治理需要一個從“政府直控”向“社會制衡”的轉變。即從法律上、組織上、思想上明確環保三大支柱(政府、企業、“第三方”主體)在可持續發展事業中的地位、作用、權利和義務,并為他們之間形成良性、有效互動提供制度保障。這些努力的目的是:政府以履行職能為唯一政績,企業得以在公平競爭環境中合法經營、在技術與管理創新中提高環境績效,第三方”主體依法對政府環保履職和企業環境守法進行有效的監督與制約。
其次,綠色經濟不是要替代建立可持續發展世界的目標,而是為發展新范式的形成積累條件。
中國應當較早甚至率先在世界上實現一個新的生活方式和生產方式的國家。從現在起,就倡導、探索、支持豐富而不浪費、幸福而不奢糜的生活理念。新的道路是在應對挑戰中實踐出來的,重要的是牢記為綠色的新事物創造與保存成長空間,比如珍惜和抓住發展中國家的“后發優勢”不僅是技術模仿,還包括某些迄今未被鎖定的東西。如新興城市、公共交通模式、沒有被開墾的自然區域、多種文化中的綠色潛力,都是我們創新的資源。除此之外,創新能力需要社會組織充滿彈性與活力。除了政府和市場,不要忽視公民社會,它可以充當創新的催化劑、孵化器,對形成一個生動活潑的和諧社會所不可缺少的。
第三, 非常重要的是:推動世界的綠色聯合與“深度公平”。
人們正視真實因果關系的嚴肅程度,決定了他們解決共同危機的力量。發展不平衡是最大的風險之源。無論在國家內部還是國際間,一切有助于減緩與改變全球發展不平衡的努力,都是有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全球環境危機的貢獻。各國間物質生活水平的差距縮小將是世界的福音而不是災難。不難理解,在一個生活水平差距很大甚至越來越大的世界,真誠的合作很難展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都應當立志于新的幸福理念:前者不應當堅持不可持續的消費模式,而后者不應再追求前者的生活標準。
20年前里約大會確定的“共同而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不能半途而廢。它只不過是人類健康力量推進社會進化、強化人類社會責任、使地球村走向深度公平的第一架橋梁。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由此開始一種新型關系后者不僅從中獲得幫助,更要獲得發展的能力和自由。
世界各國的綠色力量,特別是來自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公民社會,十分有必要加強互相理解與合作。一個“有福共享、有難同當”的人類社會,才能讓大多數人從容而愉快地面對充滿不確定性的共同未來。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