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寧市住建委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建筑節能工作的通知》,在強化新建公共建筑節能標準的同時,要求在2015年之前,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以上,并初步建立全市一體的公共建筑節能監測平臺。 濟寧市將強化新建公共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監管,未達到節能設計標準的、未按規定設計安裝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的、未按要求安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審圖機構不予通過施工圖審查,建筑節能主管部門不予通過建筑節能驗收。
記者從今年的公共建筑節能工作任務指標分解表中看到,“十二五”期間,濟寧市要按照《山東省“十二五”建筑節能規劃》要求,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監管體系建設,建立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節能監測、能耗定額等制度;完成改造高能耗公共建筑80萬平方米以上;對所有集中供熱的公共建筑實施供熱計量改造并按用熱量計價收費;在所有5000平方米以上的既有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裝用電分項計量裝置和節能監測系統,形成全市一體的公共建筑節能監測網絡。
通過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及能耗動態監測等手段,實現公共建筑能耗的可計量、可監測,到2015年,公共建筑單位面積能耗降低10%以上。今年,濟寧需完成能源審計與能效公示面積30萬平方米,改造高能耗公共建筑15萬平方米,初步建立全市一體的公共建筑節能監測平臺,對25棟公共建筑安裝樓宇節能監測系統,實現監測數據與省數據中心聯網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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