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5年開始,中國風電大規模“狂奔”,尤其是“十一五”期間,作為新能源的代表,風電和太陽能發展受到了政策的大力扶持,國有和民營資金紛紛進入,行業發展迅速。目前我國風電行業的企業多達80多家,僅當前上市公司中就有20家風電企業。然而,風電在發展過程中一味貪大、冒進的態勢在業內飽受詬病。如何解決當下風電面臨的種種問題,帶著這些疑問,《中國電力報》采訪了賽迪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能源咨詢中心高級咨詢師路遠。
《中國電力報》:從2005年開始,中國風電經歷了一個怎樣的發展軌跡?路遠:2005年之前,是我國風電產業的導入、探索和起步的階段,2005年之后,我國風電產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據中國風能協會的統計,從2005年到2010年,我國風電裝機容量年增長率都在50%以上,其中2006-2009年的增長率超過了100%。進入2010年之后,我國風電產業有進入了調整期。
中國風電產業的“產能過剩”是相對的,相比歐美發達國家,我國的風電發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例還是偏低的(2010年美國風電發電量占比為2%,丹麥、德國、西班牙三國平均為10.5%,而中國只有1.2%);同時,到2015年,中國要到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例從2010年 的8.3%提高到11.4%的目標,風電、光伏等新能源產業還是要大力發展的。
中國風電的真正問題是:風力發電機的質量問題,這關系到吊裝的風機能否順利發電?風電倒塌、著火等事故能說明一些問題;在保障風機正常發電基礎上,我們還要解決發的電能否順利并網?這是個技術問題,更是個機制問題。
《中國電力報》:如何解決風電并網與消納的問題?路遠:國家層面來講,解決風電并網與消納可以從以下兩方面入手:合理分配消納成本。電網企業對可再生能源發電實行接力調度,盡可能多地外送可再生能源電力,利用異地之間的差價消化輸送成本。電網企業之間應合理分配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成本,不同電網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成本實施全網公擔制度,對專門用于風電、光電輸送的電力設施建設,統一納入電網建設成本核算,不實行單線結算。適當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電價,電價收入可部分明確為地方財政上收入。異地購買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部分的地方分成由兩地共有、協商分配。
完善利益引導機制。風電等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大規模發展,必須包括電力系統內所有環節的深度參與。從當前的政策來看,包括電價、財政補貼、國產化率要求、稅收優惠等,基本都是著眼于可再生能源裝備制造業、項目開發企業、技術研發和示范推廣活動等,而沒有考慮到電力系統接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系統成本。這個系統成本不單是為可再生能源電力的送出而專門建設線路的投入,而是整個電網系統為消納間歇性可再生能源電力所付出的系統成本。在當前市場經濟的大環境下,必須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充分疏通、鼓勵和引導電力系統所有參與者發展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熱情,充分挖掘他們的技術潛力,才能更加有效地促進電網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接納。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