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性逐漸顯現與出口受阻的背景下,政府出臺了《關于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通知》,我們認為這是綱領性文件,光伏的分布式應用將在政策的刺激下得到大規模的發展。這被譽為挽救光伏產業的又一重大扶持舉措,一經出臺便在業界引起了廣泛而激烈的討論。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研究員任浩寧認為,光伏產業政策條文年年有,此次并未現不同。沒有實質性配套舉措出臺的法律法規不會給光伏產業帶來任何利好消息。
首先,現階段我國尚不適合大規模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國內太陽資源富足區及消費地區呈現出明顯地域性差異,二者之間缺乏良好系統的協調,這給光伏電站的建設帶來了諸多難題,嚴重制約了分布式光伏電站的建設速度和規模。擁有豐富太陽能資源的西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電力需求較少,分布式發電的商業化運作短期內難以開展。
其次,相關配套基礎設施嚴重不足,極大影響了光伏發電項目的實際運營效果。電網、變電站等光伏產業重要設施貧乏,西部地區電力無法及時輸送、中東部地區太陽能發電難以時時并網,國內已建成的光伏電站運營效果不甚良好,企業盈利能力低下。鮮有企業、居民有興趣涉足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最后,鼓勵分布式發電或僅是政府部門“美化政績”的體現。光伏行業目前處于極度艱難時期,如何脫困是業界人士最為關心的話題。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的扶持舉措“千呼萬喚始不出來”,光伏企業心寒意冷、怨聲載道。相關部門此時頒布“不疼不癢”的條文大有安撫企業、平息眾怒之嫌。
中投顧問研究總監張硯霖指出,光伏企業內外交困,非實質性舉措無法為企業贏得喘息之機。若光伏巨頭生存問題難以解決,大談光伏產業光明前景無任何意義。國家相關部門、地方政府應從重點龍頭企業助手,認真研究光伏企業所面臨的重點問題,以入資、入股、改組等手段力助光伏企業脫困,為來日燎原之勢留得星星之火。
中投顧問《2012-2016年中國太陽能光伏發電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指出,建設光伏電站是光伏企業開拓國內市場的關鍵性舉措,是未來國內光伏產業發展的重要方向。不過,受資金、技術、配套舉措、地方政策等因素制約,我國現階段不適宜大規模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地方政府應盡快轉變思維方式,切勿走“用明天的產能過剩來解決今天的產能過剩問題”的發展道路。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