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山西省政府辦公廳獲悉,山西省已批復272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方案全部實施后,山西省將恢復耕地77.6平方公里。
山西省從2007年開始向煤礦企業征收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每噸原煤收取10元。保證金全部用于本企業礦區生態環境和水資源保護、地質災害防治、污染治理和環境恢復整治。
目前,已批復272個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方案,省內各煤炭企業將通過治理地表沉陷、恢復林地、造林綠化等,大幅度改善省礦區生態環境質量。這些方案全部實施后,山西省將治理地表沉陷面積570余平方公里,恢復耕地77.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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