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代表團團長、國家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3日在卡塔爾多哈表示,多哈氣候大會必須解決《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援助兩大問題。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8次締約方會議和《京都議定書》第8次締約方會議11月26日至12月7日在多哈舉行。本周進入高級別會議階段,各國部長將密集展開磋商。
解振華今天在“中國角”舉行的“應對氣候變化高峰論壇”上表示,多哈會議首先要確立一個可批準的、有法律約束力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并確保2013年1月1日開始實施。
《京都議定書》是首個規定發達國家量化減排目標的國際公約,其第一承諾期將于2012年年底到期。但日本、加拿大、俄羅斯等國家已明確表示不參加第二承諾期。
資金問題一直是發展中國家關注的焦點議題。“明年發展中國家要見到錢,也是此次會議必須要解決的問題”。解振華指出,2011年德班氣候大會啟動了綠色氣候資金,發達國家應當切實兌現承諾,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特別是真正落實300億美元快速啟動資金,并解決2013年至2020年提供資金的明確計劃。
在過去幾年的氣候談判中,各方達成共識:發達國家應在2010年至2012年間出資300億美元作為快速啟動資金,并從2013年起開始提供長期資金。到2020年,長期資金應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的水平。但發展中國家抱怨,迄今為止,發達國家在出資問題上不甚積極甚至敷衍了事。
在去年的德班氣候大會上,近200個談判方在進一步落實資金、減緩、技術轉讓等方面達成了一攬子平衡成果。解振華強調,多哈會議的重點是落實已有共識,繼續鞏固以《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為基礎的現行氣候變化國際制度。德班會議的決定一定要落實,如果連承諾都不兌現,就缺乏多邊政治互信的基礎。
在落實國際氣候談判既有成果、兌現既定承諾的基礎之上,解振華說,“中方對多哈會議秉持開放、靈活的態度,各方可以就未來德班平臺進一步強化行動的安排繼續進行充分磋商,中方也將一如既往地發揮建設性作用”。
他同時強調,德班平臺談判必須繼續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的基本原則,即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及各自能力原則。
在剛剛過去的一周,盡管各國代表努力磋商,不少議題的談判代表還常常挑燈夜戰,但大會并未取得太多實質性進展。
中國氣候談判首席代表蘇偉說,“第二承諾期究竟是8年還是5年”、“第二承諾期如何確保從2013年1月1日起執行”和“如何解決2013年到2020年間的資金問題”等一系列核心議題都有待繼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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