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合肥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晥能發電)#6機(1×600MW)擴建工程冷卻塔位置變更項目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未經批準,便于2012年3月擅自開工建設,近日被環保部公開處罰。
晥能發電環境違法問題是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查實的。環保部依據環評法第31條第2款規定,責令晥能發電#6機(1×600MW)擴建工程冷卻塔位置變更項目停止建設,并處罰款20萬元,要求晥能發電在通過環保部環評批復之前,不得擅自恢復建設。
環保部同時責令晥能發電在今年6月30日前將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書面報告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和安徽省環保廳。環保部委托華東督查中心和安徽省環保廳,對晥能發電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