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獲悉,為提高煤炭產業的資源整合度,加快技術升級步伐,近期內蒙古大幅提高了煤炭資源配置門檻。
根據內蒙古新出臺的規定,今后在配置煤炭資源時,將重點向國家和自治區重點煤炭轉化、綜合利用項目傾斜。同時,除了招標、拍賣等方式獲得的礦權在配置資源時條件適當放寬外,在配置特殊稀缺性煤種資源時,項目的煤炭就地轉化率必須達到60%以上。
內蒙古還規定,凡是新建的井工煤炭資源開發項目,單井的煤炭生產能力不得低于每年120萬噸。新建的露天煤礦開發項目,每年開采能力不得低于300萬噸。
此外,新建的井工、露天煤炭開發項目煤炭就地轉化率均要達到50%以上。
煤炭是內蒙古的戰略性優勢資源。近年來,隨著內蒙古煤炭生產、加工產業的快速發展,內蒙古已成為我國最大的煤炭生產基地、煤化工基地之一。今年上半年,內蒙古已生產原煤約2.68億噸,同比增長25.9%,預計全年的產煤量將達到5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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