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巢湖供電公司根據當前客戶用電安全管理需要,結合農村生產用電現狀,及時出臺了《農村公共產權設備用電檢查辦法》,首次將城市用電檢查辦法導入到農村用電管理,統一非公司及用電個人資產的農村公共產權設備用電檢查管理,切實增強企業的安全運營能力,進一步提高農戶安全用電意識,不斷規范農村客戶用電行為。
《農村公共產權設備用電檢查辦法》主要包括:健全客戶用電資料;按照產權分界,統一實施對農村公共產權設備供用電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關的基礎資料、用戶檔案。規范簽訂供用電合同;合同明確供用電雙方的安全責任,增強供用電雙方的安全意識。依法開展安全用電檢查;定期開展農村公共產權設備安全用電檢查。加強農村公共產權設備分界點的安全管理;在農村公共產權設備產權分界處設置總配電箱,配電箱內應裝設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逐步消除定線損包干管理模式;加快推進以表計量工作,加大對不通過定點計量的移動電器的用電檢查力度,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保護”要求,配置符合規定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不得代替閘刀開關。加強農業生產等非經常性用電的用電檢查;嚴格執行《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要求農村配電臺區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并確保“三率”符合要求;對季節性、時段性用電,要求指導和督促產權所有人在非用電期間斷開其供電電源,降低農村用電安全風險。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