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將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8分錢。為此,記者采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最近國家出臺了電價調整方案,請問為什么要做這樣的安排?
答: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從電網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由于當時通脹壓力較大,且金融危機已經給經濟發展造成沖擊,電網企業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購電成本劇增。
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如不及時疏導電價,一方面可能影響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價格信號失真,不利于引導電力需求,促進用戶合理、節約用電。
從發電方面看,火電企業執行標桿電價存在苦樂不均的現象。目前各地區的標桿上網電價主要依據機組平均造價、煤價和煤耗制定。由于近年來各地區燃煤機組造價、煤價、煤耗變化較大,而標桿上網電價未能及時調整,各地燃煤電廠經營情況差異較大。東部沿海地區發電企業盈利能力較強;中西部有些地區如山西、陜西、甘肅等發電企業普遍虧損。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投資的引導作用,需要對標桿電價進行有升有降的調整。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