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尤其是產煤大省山西的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備受一些經濟學家、媒體和個體礦主的關注。
此次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并非是新中國煤炭史上的第一次,但可以肯定是最熱鬧、最受社會各界關注的一次。
2008年9月2日,山西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后,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的步伐明顯加快。
日前,就在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進入實施階段的同時,一些人把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提升為“國進民退”、“逆市場化”的高度。還有一些人稱:“山西再無煤老板”,“3000億元煤炭業民間資本流向股市、樓市”……
山西是典型的煤炭資源型省份,把一個煤炭資源型省份的轉身,上升到如此高度,出現如此強烈的反映,說明山西煤炭資源在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同時,也關系到了個別群體的利益。
據山西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顯示,為淘汰落后生產力,提高產業集中度,實現安全發展,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目標直指小煤礦,年產30萬噸以下的煤礦將被全部淘汰關閉。為此,山西省今年一季度丟了穩坐多年全國煤炭產量第一的交椅,付出了上半年GDP負增長的代價。
同時,因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觸動了個別群體的利益,山西省將自己推上了大眾利益與個體利益碰撞的前沿陣地。
A整合的必要性:因煤而興 持續發展
提起山西,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煤炭。山西煤炭資源豐富,品種齊全。山西省煤炭資源遍布該省91個縣(市、區),含煤面積6.48萬平方公里,約占全省總面積的40%。
資料顯示,我國基礎能源的70%靠煤炭。新中國成立60年來,山西共產煤105.24億噸,占全國煤炭生產總量的1/4以上;煤炭外調量約72.5億噸,占全國省際煤炭凈外調量的70%以上;煤炭出口量占全國煤炭出口量的50%以上,山西焦炭市場交易量占全國2/3以上。由此可見,山西的煤炭資源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意義重大。山西煤炭資源的多少、產量的大小直接牽動著國計民生。
山西豐富的煤炭資源,支持了國民經濟的發展,也帶動了當地經濟的攀升。煤炭資源在刺激部分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也讓一部分人提前進入到富人行列。在山西產煤地市的羊腸小路上,可以看到頂級的保時捷跑車,在黃土高坡的山溝溝里,見到越野悍馬更不是什么新鮮事。
然而,因煤而興的山西,同時受煤所累。
上世紀80年代,受國家煤炭產業政策影響,山西省境內煤礦數量激增,以至于當國家實施關井壓產政策時,山西有近萬個小煤礦,形成了“多、小、散、亂”的煤炭開采格局。在山西產煤地市,隨處可見小煤礦、煤堆和牽著騾子下井的礦工。
今年“兩會”期間,國務院確定了第二批32個資源枯竭型城市。其中,有地級市9個、縣級市17個、市轄區6個。在17個縣級市中,山西省孝義市名列其中。
此消息一經披露,有很多煤炭業內人士訝然。
孝義市位于呂梁山脈中段東麓,晉中盆地西南隅。按照山西人的說法,孝義市是鑲嵌在三晉大地上的一顆璀璨明珠,素有“三晉寶地”之稱。孝義市的礦產資源尤以煤、鋁為最,曾是中國第一批50個和山西省35個重點產煤地之一。
孝義市由重點產煤地,蛻變為資源枯竭型城市的事實,考問著煤炭產業發展方向的制定者和決策者。
煤炭開采、洗選加工和煉焦業對山西的環境造成了直接影響,山西省省會太原市,曾被列入全國47個重度污染城市,產煤市臨汾連續3年名列全國污染城市之首。
在煤炭開采過程中,讓山西飽受困擾的除資源耗盡、環境污染外,還有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
“小煤礦瓦斯事故多發。2008年,小煤礦瓦斯事故數量和死亡人數分別占全國瓦斯事故數量和死亡人數的85.2%和74.3%,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大礦的8倍左右。”2009年9月3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在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會上指出。
以孝義市為例,2008年6月13日,該市一核定年生產能力9萬噸的小煤礦發生炸藥爆炸事故,造成34人死亡。
在山西,像孝義市這樣的資源型城市不止一個,受小煤礦事故拖累的資源型城市也不止孝義市一個。
2006年7月15日,山西靈石藺家莊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57名礦工遇難。事故原因是藺家莊煤礦附近另一個煤礦明火放炮所致。讓人吃驚的是,爆炸發生后,地面竟然不止一個“井口”冒煙。
由于小煤礦管理水平有限,人員文化水平低,安全投入不到位,各類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頻發。
每當煤礦發生事故后,都會被一些人指責其GDP是“帶血的GDP”。一時間,“帶血的GDP”成為媒體在事故報道中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之一。山西的形象因時有發生的煤礦事故一落千丈。
有人給山西的一些中小煤礦總結了“四宗罪”: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
不久前,山西省紀委通報了該省開展“煤焦領域反腐敗斗爭”的案件查處情況。從2008年7月至今年6月,山西省立案查處涉礦領域案件600件,清繳違規資金80多億元。
每年3月的全國“兩會”期間,都會有來自山西的全國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激動地說,山西煤炭支持了全國的經濟發展,盡管山西煤礦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但是應該看到的是,這些事故是在煤炭產量大幅度增加的基礎上發生的,山西省煤礦的百萬噸死亡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為支持全國經濟發展,乃至沿海城市的經濟發展,山西作出了巨大的犧牲。
小煤礦成為山西這個產煤大省的“雞肋”,同時也是中國煤炭行業的“硬傷”。
“世界上任何一個產煤國家煤礦的數量都沒有中國多。中國煤炭產業集中度太低了。”中國煤炭工業協會的相關人員在接受采訪時說。
以2007年的統計數據為例,山西小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占該省事故總死亡人數的70%,百萬噸死亡率是國有重點煤礦的17.8倍。
有關部門統計發現,近2年,山西小煤礦每采1噸煤就要付出比大礦高10倍的生命代價。
同時,“小煤礦資源回采率為15%至20%。這就意味著每采1噸煤,要破壞和浪費5噸以上的煤炭資源,按山西中小煤礦年產3.5億噸煤炭計算,每年要破壞和浪費10多億噸煤炭資源?!鄙轿饕幻禾啃袠I管理部門人員說。
近年來,山西省在解決煤礦“多、小、散、亂”問題上下了不少功夫。截至2007年底,山西礦井數量降至2840個,但是30萬噸以下小煤礦仍然占70%以上,煤炭產業粗放的發展模式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安全基礎依然薄弱。
“要徹底改變現狀,調整產業結構,關小建大成為山西煤炭產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山西省煤炭行業管理部門相關人士說,為此,山西提出到2010年底,全省只保留1000個煤礦,在現有基礎上壓減60%以上;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年產300萬噸,單井生產規模不低于年產90萬噸。建成2個到3個億噸級和3個到5個5000萬噸級的大型煤礦企業,實現大型煤礦企業產量要占到全省煤炭產量75%的奮斗目標。
B整合的關聯性: 市場法則 優勝劣汰
據山西省政府出臺的《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顯示,此次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思路是:“通過大型煤礦企業兼并重組中小煤礦,形成以大型煤礦企業為主的辦礦格局,通過科學整合,合理布局、關小建大,擴大單井規模,提高煤礦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煤礦企業整體水平。”
按照這一思路,山西省開始了大規模的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
“煤礦企業規模不低于年產300萬噸”是此次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中傳出的一個重要信號,這一舉措大大提高了山西煤炭行業的準入門檻,也為兼并重組的企業限定了條件。
提高門檻的目的十分明確,即利用市場經濟中優勝劣汰法則,把規模小、資源浪費嚴重、機械化程度低、安全無保障的小煤礦擋在門外,讓有實力、產業水平高的優質企業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
大概受傳統教育影響,部分國人在對待眼前所發生的事物時,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要給事物一個“名分”或是為事物“定性”。在對待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這個問題上,部分國人表現得尤為突出。
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的決策實施后,猶如石擊水潭,漣漪泛起,且連綿不斷。一些經濟界人士對山西煤炭資源整合給予了前所未有的關注,并升格為“國進民退”。
其實,山西的小煤礦與全國各地的小煤礦一樣,其出身只有兩個,一是國有,二是集體所有。
上世紀80年代,為適應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滿足各個行業對煤炭的需求,國家的煤炭產業政策是“有水快流”,那時各個行業都開辦煤礦。當時,山西有鄉鎮政府辦的煤礦、供銷合作社辦的煤礦、技工學校辦的煤礦,等等,種類繁多。這種現象一直延續到上世紀90年代末,全國煤炭產量過剩,國家調整煤炭產業政策實施關井壓產。
3年后煤炭市場好轉,蟄伏很久的小煤礦開始復蘇,小煤礦的年總產量一度與大型國有煤礦的年總產量持平,甚至超過大型國有煤礦。此時,一些被市場經濟武裝了頭腦的人們,以承包等手段,將原來集體所有或國有的中小煤礦蠶食為個體煤礦。
記者在采訪中,曾不止一次遇到,煤炭生產許可證上注冊的是鄉鎮國有煤礦或村辦集體所有制煤礦,但實際是個體煤礦。這些煤礦不出事故時是個體煤礦,出了事故就是鄉鎮國有煤礦或村辦集體煤礦;不出事故時開采收益歸個人所有,出了事故后由地方政府埋單。
值得深思的是,當集體所有制煤礦或鄉鎮國有煤礦被蠶食為個體煤礦時,從來沒有人對此進行過討論,也鮮有經濟學家或媒體對此“指點”。
然而,當山西實施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后,盡管一直在聲明,不以所有制論英雄,更談不上搞所有制和地區歧視,兼并重組目的是提高煤炭行業生產力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但是,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一直處在輿論的漩渦中,飽受輿論壓力。目前,雖然該省煤礦兼并重組雙方已有九成簽訂正式協議,但圍繞山西煤礦“大整合小”的各種議論一直沒有停止。
事實上,在煤礦企業兼并重組中,山西省太原鋼鐵集團、山西焦炭集團、山西能源產業集團、國際電力集團等不以煤炭為主業的大型國有企業,也全部退出了所辦煤礦的控股權,轉由大型煤礦企業經營;山西省屬國有重點煤礦企業下屬的22個不符合條件的煤礦,也被關閉。
據山西省煤炭工業廳提供的數據顯示,在整合后保留的礦井中,國有煤礦企業辦礦198個,約占礦井總數的19%,民營企業辦礦294個,約占礦井總數的28%,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煤礦企業561個,約占礦井總數的53%。山西將形成以股份制企業為主要形式,國有、民營并存的辦礦格局。民營煤礦企業是三分天下有其一。
山西省產煤大市朔州的相關人員向媒體表示,朔州市在資源整合后,形成了國有和民營各占半壁江山的辦礦格局。
從世界能源產業發展的歷史和我國煤炭產業的整體發展進程看,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只不過是市場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趨勢,如果一定要給此舉進行“定性”或“拔高”,那就是——山西省按照市場經濟法則,為省內煤礦企業舉辦了一場規則比較嚴格的優勝劣汰的淘汰賽。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長潘云對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的解釋是:“小煤礦退出,并不是民營資本退出,準確地說應該是‘大進小退’、‘優進劣退’?!?/p>
有消息稱,截至目前,山西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協議簽訂率達到97.9%,煤礦新的主體接管到位率為71%。
C整合的合法性:有法可尋 有規可依
“三四年前,有位溫州商人在距離天安門不到2公里的莊勝二期樓盤中,買了四五套朝向不好的房子,房子的均價每平方米不到1萬元。前兩天,他以每平方米2.3萬元的價格賣出,且幾乎所有的手續費都是買方承擔。”北京一位二手房中介負責人不無佩服地說。
浙江商人精明,尤其是溫州商人。精明的溫州商人能夠準確地捕捉商機,積累財富。但是,這些溫州商人的做法多少讓人感覺有些買空賣空的嫌疑,這種做法被現代詞匯定位為“炒”。
在溫州人眼里,商機無處不在。2002年后,煤炭市場行情止跌回暖。2006年后,蒸蒸日上的煤炭市場,吸引了不少溫州商人,于是便有了溫州煤老板。
據《浙江日報》11月11日報道,目前,溫州煤老板在山西投資煤礦企業超過450個,投資總額約500億元,控制煤炭資源年產量在5000萬噸以上。
也就是說,溫州煤老板在山西的礦井,平均單井年產量11.11萬噸。
讓人佩服的不是這些投資額,而是溫州煤老板的膽量??此拼址诺拿禾块_采業,其技術含量之高是外行人難以想像的。
溫州煤老板敢于涉足自己一竅不通的煤炭開采業,其氣魄和膽量令人刮目相看。
據了解,絕大多數的溫州煤老板是2006年后開始涉足煤炭開采業。這些涉足煤炭開采業的溫州煤老板,忘記了“做熟不做生”這條經商的金科玉律。
進入2009年后,在山西的溫州煤老板有些不爽,原因是幾經倒手后到手的小煤礦,面臨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
近幾年來,盡管山西對省內煤炭資源不斷加大管理力度,但是沉疴難醫,粗放的管理模式沒有從根本上得以改變。山西境內的2400多個礦井在支撐山西經濟發展,造就一夜暴富的富翁同時,帶來了不可回避的負面問題。
2008年9月,山西下決心扭轉煤礦數量多、產業集中度低、環境破壞嚴重、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被動局面,提出了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的思路,并很快就進入了實施階段。
這一思路出臺并實施后,受到了溫州煤老板的質疑。
據《浙江日報》11月11日報道,溫州煤老板向國家有關方面寄出了一份《建議書》,要求對山西省政府出臺的有關煤礦整編的規范性文件內容進行審核。該《建議書》由法律顧問操刀。同時,浙江省浙商資本投資促進會于11月18日在浙江召開“地方產業政策延續性與企業投資信心研討會”,討論的重點是:“對于這些民營煤礦的征收補償,不符合法律和政策相關規定……文件中規定的規模超過了國務院批準的山西省在2006年確定的合理規模。”
資料顯示,2006年3月,國家發布的《關于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規范煤炭資源整合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中明確:“2007年末淘汰年生產能力在3萬噸以下的礦井;壓減小煤礦數量,提高礦井單井規模。”并明確山西、內蒙古、陜西三地經整合形成的礦井規模不得低于年產30萬噸。《若干意見》中沒有對整合礦井年產量的上限作出規定。
《若干意見》在整合原則的條款中規定:“必須堅持以大并小,以優并差。合法礦井參與整合,應以規模大、技術、管理和裝備水平高的礦井作為主體整合其他礦井。鼓勵大型煤礦企業采取兼并、收購等方式整合小煤礦?!?/p>
溫州煤老板提出的礦井規模問題,其實是溫州煤老板對國家規定理解上的偏差,國家只規定了單個礦井不得低于的年產量,也就是說這是一個“上不封頂,下要保底”的年產量。
換言之,山西出臺的煤礦企業生產規模不低于年產300萬噸,單井年產規模原則上不低于年產90萬噸的規定,沒有違反國家政策?;蛘哒f,山西是根據煤炭賦存條件,在國家煤炭產業政策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優化。
目前,山西的溫州煤老板最關心的是補償問題,溫州煤老板甚至求助于律師,搬出了包括《物權法》在內的多項法律,希望從法律中找到支持。
根據山西省政府的規定,煤礦在整合過程中,收購價格包括三部分,即礦井建設投資、資源價款和債權債務。其中,爭議最大的是資源價款一項。
據介紹,兼并重組中,資源價款補償是按照山西省政府頒布的《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采礦權價款處置辦法》進行核價。以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界,被兼并重組的煤礦若在《辦法》實施前按規定繳納了資源價款,兼并重組企業應按原價款2倍給予經濟補償,或折價入股;如按照《辦法》規定的標準繳納了資源價款,兼并重組企業應按原價款1.5倍給予經濟補償,或折價入股。
這一補償方式引起了溫州煤老板的不滿,他們認為政府制定的資源價款補償標準過低。
“按照山西省政府2006年頒布的187號令《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此前許多私營企業主,在取得一定期限的煤炭資源使用權時,只繳納了50%的價款。以焦煤為例,當時的資源使用權價款為15元/噸,而煤礦礦主在取得煤炭資源使用權時,僅以7.6元/噸的價格向國家繳納資源使用權價款?!鄙轿饕回撠熋旱V企業兼并重組的工作人員說。
由此可見,在煤礦兼并重組中,山西省按照這些煤礦礦主原來實際繳納價款的1.5倍或者2倍給予賠償,已經考慮了市場因素,采取了低賣高收的政策。
對于溫州煤老板在資源價款上的一些說法,一位業內人士解釋說:“所謂的‘賠本賣礦’,全是因為煤礦礦主之間屢次的私下倒賣?!?/p>
資料顯示,溫州煤老板進軍山西小煤礦的時間基本上是在2006年以后,不少溫州煤老板是2007年才進軍山西小煤礦。如同股票一樣,溫州煤老板得到的小煤礦已經不是“原始股”。幾經倒賣的小煤礦到了溫州煤老板的手里,其資源價款已經是國家規定煤炭資源使用權價款的數倍。
“讓國家拿著納稅人的錢,滿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顯然是不合理的。更何況煤礦的倒買倒賣本身就是違法?!币粯I內人士說。
被溫州煤老板當做“維權”武器的《物權法》中規定,“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不可登記”。
《礦產資源法》規定,礦產資源屬國家所有。
大概溫州煤老板們也知道自己的煤礦規模小,凡接受采訪的溫州煤老板,沒有一個人敢“曬”一下自己煤礦的采礦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
井田面積只有零點幾平方公里,采深只有幾十米,年產幾萬噸的小煤礦,在經過數年的開采,其剩余價值可想而知。接手一個經過幾年,甚至近20年開采,且年產10萬噸左右的小煤礦,在不配備新資源的情況下,技改成年產30萬噸的礦井,這是明擺著的大忽悠。但是,精明的溫州煤老板就敢接手這樣的小煤礦,并進行“技改”。
“國家承認投資,但不承認暴利,不能拿納稅人的錢去補償少數人因違法買賣而造成的損失。這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山西省相關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記者從采訪中感覺到,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其實就是山西人對自己的“家”進行一次大掃除,丟棄一些無用的“破爛”,為的是讓明天更美好。換位思考,如果沒有私利,任何人都不會愿意用自己“家”的資源,撐起別人的腰包。
正如山西省省長王君所說的:“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是為山西打基礎立長遠的大事,不重組、不整合,就無法向3400萬人民交代,更無法向山西的未來交代。”
從熱鬧的山西煤礦企業兼并重組、資源整合中,溫州煤老板是否應該對自己的投資理念、方向和方法進行一下反思。同時,正確引導民間資本的流向,解決民間資本盲目投入的問題,應引起國家有關部門的重視。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