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政府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明年3月起施行《無錫市排水管理條例》:正式確立城鄉全覆蓋的排水管理模式,依托龐大的污水管網嚴格監管各類排水行為,凡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污的企業或單位均需領用許可證。
近年來,隨著太湖及轄內河流水環境惡化,無錫城市發展中的污染問題逐步暴露。2007年起無錫開始大規模的太湖治污工程,在國內率先鋪開覆蓋全城的污水管網建設,計劃在3年內實現排水戶全接管,原有的排水管理體系開始逐步升級。
無錫市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周培基稱,為規范各類排污行為,新《條例》中對排污戶有嚴格的審核及處罰機制:申領排水許可證后才可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污,且排水水質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周培基介紹說,按照排放水質、水量的不同,排水許可證分重點排污工業企業、重點排水戶和一般排水戶三類。排水戶應按許可證所規定的排水量、污染物種類、濃度及排放時限排放污水。
據悉,隨著無錫污水管網的逐步完善,除城鎮居民及排污企業外,農村排污戶也被納入《條例》管理范疇,尚未理順管理體制的縣市區將自主負責轄內排水管理,同時接受市級主管部門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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