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碳經濟第一部綱領性文件——《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展低碳經濟的若干意見》已于近日正式出臺。意見闡明,低碳經濟是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為基礎的經濟模式,其實質是能源高效利用、清潔能源開發和發展綠色GDP,核心是能源技術和減排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和制度創新以及人類生存發展觀念的根本性轉變。
意見提出了湖北省低碳經濟的中期發展目標: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費結構進一步優化,核電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增加到22%左右;產業結構進一步調整,服務業與高技術產業比重逐步增加,新能源及其低碳裝備制造產業居國內領先地位;單位GDP能耗降低到1噸標煤以下,碳排放強度年均降低4%以上;建立較完善的低碳發展法規保障體系、政策支撐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建成若干以低碳發展方式和低碳消費方式為特征的低碳經濟示范區。
湖北省將采取各種辦法,倡導公眾培養低碳生活方式。如增強垃圾自覺分類和循環利用意識,多使用節能燈、太陽能熱水器,選購節能環保型小排量汽車,減少私家車出行,鼓勵自行車出行,增加免費租用自行車網點等。
據悉,國家發改委充分肯定了湖北省低碳經濟工作,已將湖北省列入全國5個發展低碳經濟地方試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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