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11日在哥本哈根說,他主張用“碳預算”方案來使全球公平地減排,避免不合理的減排安排對發展中國家造成損害。
潘家華當天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中國新聞與交流中心發布會上說,根據一些研究機構的測算,如果要在2050年前把全球氣溫上升控制在2攝氏度內,目前全球年人均碳排放應該是2.33噸,乘以全球人口,就是現在的全球碳排放限額,有關專家將這稱為“碳預算”。目前大多數發達國家年人均碳排放遠超過2.33噸這一水平,而多數發展中國家遠低于這一水平,還有增長的空間。
潘家華說,“碳預算”概念首先由中國專家提出,目前英國和德國一些研究機構和學者也采用這一概念。
他指出,目前在減排問題上,各國就“誰應該減得多,誰減得少”爭論不休,這是因為各種標準評估并不合理。對于2012年后如何減排的問題,國際上已經提出了許多方案,但多數是發達國家學者提出的。由于受到國家立場的局限,這些方案都難以兼顧公平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即使有些為發展中國家利益考慮的方案,也難以從根本上體現發展中國家的國情和根本利益。
潘家華認為,現在的一些國際方案通俗地講就是強調“爺爺排放多的,孫子仍然可以排放這么多或稍微減少;而爺爺排放少的,孫子也只能排放這么多或更少,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他說,美國年人均排放約20噸二氧化碳,人均減少1噸,影響并不大;如果發展中國家年人均排放4噸,減少1噸,相當于減少25%的排放,對發展中國家影響巨大。而合理地增長1噸,卻可以使發展中國家人民生活大大改善。
潘家華主張,減排行動要公平,首先應強調“人際公平”,因為消費不是國家的消費,而是人的消費;其次要強調“代際公平”,因為二氧化碳是一個積累的結果,而現在的排放空間有限。他說,應該根據歷史個人排放水平、碳排放總量控制需求等數據來計算現在的人均碳排放權。根據這些條件,制定“碳預算”方案,從而實現公平減排。
潘家華說,中國專家現在提出的“碳預算”方案,主要強調那些人均碳排放超過限額,或者透支的國家,應該轉移支付,也就是以國家為依托,向其他國家購買碳排放權,“這絕對不是施舍,而是交易”。
他強調說,減排的公平,不只是政治的公平,更應該是人之間的公平。“我們都是地球村的一員,碳排放是每個人都享有的權利,‘碳預算’就是要從這個方面消除不公平,同時控制全球溫室氣體的增加”。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