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雷厲風行”、大動干戈地整治后,山西煤炭業的改革能否實現初衷?
山西省被稱為全國的“鍋爐房”, 一直充當全國經濟發展的穩壓器。煤炭產量占全國煤炭總產量的1/4,國內70%以上的外運煤、近50%的全球煤炭交易額來自山西,山西焦炭市場交易量占全國2/3以上……然而,多年來其主力卻是生產方式落后的小煤礦。在山西,有人給一些小煤礦總結了“四宗罪”: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其區域經濟也陷入了“因煤而興,因煤而衰”的資源詛咒之中。
沒有切中要害
“不要帶血的GDP”,已經成為山西省上下的共識。近年來,山西省的煤礦整治工作從未中斷過。2004年的“煤炭產權改革”成為山西省煤炭生產史上產業調整的分水嶺。這一年,山西全省同時關閉了4000多座非法煤礦,并將年產3萬噸以下的小煤礦徹底淘汰。到2006年,山西省政府出臺《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辦法》,及至2008年,山西省政府又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實施意見》。
2009年更是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雷厲風行”。
2009年4月,《山西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出臺,其核心內容之一就是全力推進山西煤炭產業整合:到2011年,山西全省煤炭礦井總數由2598座減少到1000座,到2015年減到800座,原則上企業規模不得低于300萬噸,單井生產規模不低于90萬噸,保留礦井要全部實現以綜采為主的機械化開采。
8月,國家安監總局等14個部委聯合下發《關于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指導意見》,重申力爭到“十一五”期末(2010年),把全國小煤礦數量控制在1萬座以內。
8月31日,山西省政府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快推進煤企兼并重組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在《意見》的基礎之上,更加明確了兼并重組目標。目標規定到2010年底,全省礦井數量控制目標由原來的1500座調整為1000座。
截至11月中下旬,從11個市的驗收情況看,兼并重組正式協議簽訂率已經達到95%,兼并整合主體到位接管煤礦比例達到85%,新組建的煤炭企業66%已經進行了名稱預核準。至此,山西煤炭資源整合及企業兼并重組可以說已經取得了決定性成果。
但據有關部門統計的數字顯示,今年前8個月,山西省發生各類煤礦安全事故50起,死亡169人,其中,國有重點煤礦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占全省煤礦傷亡事故的40%和67%,而且國有重點煤礦事故起數同比上升25%,死亡人數上升375%。在事故死亡人數上,國有煤礦還是“大哥大”。如今年2月發生致74人死亡瓦斯爆炸重大事件的山西焦煤集團屯蘭礦,恰恰是山西省規模最大、最現代化、管理最嚴格的國有礦井之一。
要根本改變山西省礦難頻發的狀況,如果只依靠改革煤炭企業,不改革煤企生產安全制度和政府行政執法監督能力,僅僅單純通過煤業改革,將民營小煤礦擠出煤炭行業的方式,這絕對沒有切中要害。
不對等的博弈
上世紀80年代初,為實現國民經濟“翻兩番”目標,國家提出把山西省建設成為能源重化工基地。“有水快流”是當時能源基地建設的基本方針。一時間,鄉鎮煤礦如雨后春筍般出現,最多的時候,山西全省合法礦點數達到近11000座,其中,國有大煤礦數量不足1%,鄉鎮煤礦數量卻占到半壁江山。而這些小煤礦盡管是以鄉鎮的名義興建,實際上都是個人在經營。
2000年后,在全國煤炭市場經歷三年特困期后,山西省出臺了許多引導民營資本進入煤炭小企業的政策,除了山西本地的民間資本外,浙江等地的民間資本也陸續涌入山西煤炭行業。近兩年,由于能源短缺,電荒、煤荒困擾全國各地,大量以前從事其他行業的溫州商人也紛紛把目光聚焦到山西煤炭業。
2009年4月出臺的《山西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其核心內容之一是全力推進山西煤炭產業整合。記者在采訪的過程中,了解到山西煤炭的整合基本遵循著三種路徑。
一種是直接出讓,“我現在已經簽署了框架協議,在賠償中堅決要現金不要股權,和我一樣的煤礦主不在少數,我身邊熟悉的煤老板還沒有要股權的。”曾經倒騰過3個煤礦的劉姓煤老板說這樣的堅持很簡單,因為股權不可靠,不如現金保險。
另外一位煤礦主則采取了入股分紅的方式。“如果國有礦不收我的礦,再過一年我不光維護費就要花掉幾百萬,而且最后得到的也只是證照被注銷的通知單。”河津市一位雷礦長告訴記者,“所以我干脆把我的礦白送給國有礦,除去成本之外,每年還能有點分紅。”
相比這兩種路徑,第三種途徑就是陽泉市的“雙管齊下”。陽泉市煤炭重組要求:建立多大產能的煤礦,必須要配合再建立一個同等投入的地面企業。按照規定,山西省的礦井生產規模不低于90萬噸。“比如現在新建一個礦井,規模90萬噸,按照400元/噸的成本投入,那也就意味著要拿3.6個億出來,如果再在地上興建一個同等規模的地面企業,再投入3.6個億,這7.2個億不是一個小數字。”一位接受采訪的煤老板如此感慨。在這種模式下,以“賺錢為目的”的民營煤老板已經基本失去了準入的資格。
然而此次整合、轉讓卻并非完全市場化。“目前的辦法確實有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煤礦的采礦權評估方法,不尊重市場,而是按照政府指導價格執行。”山西一家國有煤炭企業中層干部說,目前最大的問題是對于民營煤礦的評估價格過低,“一個市場價格在1億元的煤礦,這次可能只能評估不到5000萬元,折價在50%以上。” 以至于出現了“劣質礦大礦不愿買,優質礦小礦不愿賣”的情形。
一位知情人士在接受采訪時透露,對于部分特別優質的資源,有些國有企業最終不得不以高于指導價簽訂兼并協議,但高價的部分出現在協議的附件里,向上申報時只呈送主本,以便通過審批,形成所謂“陰陽合同”。因為山西省國資委要求省屬煤礦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省政府的補償規定,不按照這個文件執行的,評估報告不予備案。
更令人擔心的是,因為雙方的談判是不對等的,小煤礦沒有別的選擇只能接受被重組的命運,在收購價格上更缺少發言權。而如此大規模的整合,資金來源也是一個問題,即使雙方談妥了價格,也未必能兌現,有可能出現大集團“空手套白狼”的情況,或者等煤礦投產賺錢后,再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來支付,這也同樣讓礦主們感到不踏實。
不挖煤了去干啥
由于多數煤老板選擇以現金補償方式獲取煤礦被兼并的對價,一筆巨大的脫煤資金將在這輪大贖買中被釋放出來。有業內人士估計,這筆錢多達3000億元。
8月10日,山西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民間資本進入我省鼓勵類投資領域的意見》,鼓勵民間資本從煤焦領域重點轉向公路、鐵路、橋梁、城建、環保等基礎設施領域和城市公交、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領域。且將得到土地供應、財政扶持、稅費優惠等九方面的政策鼓勵。山西省煤炭工業廳的一位官員在接受采訪時稱,“或許曾經的山西煤老板幾年之后會被媒體炒出來一個新名字,比如公路大王、公交大王、城建大王等。”
一部分民間資本從煤礦領域撤出,可能成為山西省發展非煤產業的契機。也可能帶動全省的產業結構調整,使之依托強大的能源優勢,發展后續產業,形成可持續的產業結構。
一位長治縣的“被整合”的礦主把目光投向了旅游業:“人說山西好風光,搞煤炭時沒有太多體會,當靜下心來去參與景點建設時才發現,山西的文化底蘊竟是如此豐富。”
也有不少煤老板表示還想繼續從事與煤炭有關的產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營礦主說,“我在煤礦行業里做了好多年,對別的行業一竅不通,認識的人也都是這個行業的。現在山西只是整合掉了民營煤礦,對焦化廠、洗煤廠還都沒有影響,以后找些合伙人繼續投資大的焦化廠還是可以做的,畢竟對這個行業熟悉,做起來比較保險。雖然比以前掙得少了,但起碼細水長流,能夠維持一個穩定的收入,總比進入一個陌生領域賠了要強得多。”這位礦主“不熟不做”的想法代表了很多煤礦主的心聲。據了解,90%以上的煤礦主學歷都在高中以下。這個被他們普遍認同的“缺陷”成為不會離棄熟知行業的最好注解。
一些煤老板選擇進入信貸領域,開設小額貸款公司。但也有人士不無擔憂地表示“如果煤炭整合淘汰的煤老板將錢投在了‘高利貸’上,山西省的金融風險又將出現。”還有相當一部分煤老板選擇進入房地產行業。他們盡管有錢,但大多都是風險偏好的規避者,希望資本升值,又不愿意承擔風險,不敢輕易投資。
目前政策對相當多行業仍然實施進入限制,比如金融行業基本上由國有資本包辦,然后給部分外資以特許權,而民營資本要想拿到特許經營權,幾乎不可想象。大量的行業需要資金,民間資本卻受制于政策壁壘而無法進入,便只有奔向樓市和股市。要想化解這種惡性循環,唯有政策松綁,放開民間資本準入限制。這對于活躍民間資本,活躍市場經濟,無疑是大有裨益。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