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評論員 劉偉勛 隨著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簡稱“電監會”)日前發布《2009年供電監管報告》,部分供電企業在供電質量、供電服務和供電市場行為方面存在的各種問題又一次被曝光。
這已是電監會2006年以來第四次公布年度《供電監管報告》,也是供電企業的違規行為第四次集中曝光。盡管電監會逐年加大稽查和監管力度,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也督促下屬企業進行了整改和自查,但僅從公布的數據看,供電企業存在的問題不僅沒有根除,反而屢查屢犯、愈演愈烈。
2007年、2008年、2009年,電監會從全國3171家供電企業(其中約70%隸屬于國家電網公司和南方電網公司)中,分別檢查了275家、211家、259家,被查出存在問題的供電企業分別為80家、94家、105家,各占當年受查供電企業的29.1%、44.5%、40.5%。
以上三個比例盡管不具有嚴格的可比性,但它們在某種程度上卻反映出“問題供電企業”的普遍性。特別是在供電市場行為方面,2009年供電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例數、涉及企業數量以及各自所占的比重,均較前兩年大幅提高。這一領域的違規行為主要表現為,少數供電企業壟斷用戶受電工程市場;擅自增設用電申請條件;對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市場準入規定執行不到位;違反國家電價政策和收費標準;供用電合同簽訂、管理不規范,合同內容違反國家規定等。
上述違規行為的實質,都是供電企業借助自身的壟斷地位,將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強加給電力用戶,牟取直接或間接的超額利潤。在此過程中,供電企業下屬的多種經營企業,扮演了并不光彩的角色。
電監會在《2007年供電監管報告》中披露,大部分用戶受電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仍然集中于供電企業的關聯企業,市場壟斷程度較高。曾有業內人士指出,供電企業向用戶指定受電工程的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和設備材料供應單位(俗稱“三指定”),是電力行業較為普遍的現象,“三指定”是供電企業灰色收入和職工高工資的主要來源。
業內人士估算,用戶接受供電企業的‘三指定’后,受電工程的成本會比公開招標高出30%左右。這些高出的部分大多流向供電企業及其關聯公司。而用戶如果不接受指定,供電企業通常會在驗收、供電等方面刁難、設卡。
電監會曾多次發文,要求規范供電市場行為,加大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的開放度,杜絕“三指定”和變相“三指定”行為。同時,有關部門近年一直在尋求推進電力企業的主(業)多(種經營)分開,試圖從體制上斬斷供電企業與多種經營企業的利益關聯。這些舉措取得了一些效果,但“三指定”的現象不僅未能根除,反而有所加劇。
12月15日的新聞發布會上,電監會供電監管部主任賈英華直言,電力企業主輔不分、主多不分,根本原因是“胎里帶的”,沒有剪掉利益“臍帶”,或者“明斷暗沒斷”。電監會總監、新聞發言人譚榮堯則進一步指出,這些問題的徹底解決,需要深化改革,建立機制,尤其是在供電側推行改革。
我們認同這些判斷,重啟陷入停滯的電力體制改革也早已成為業界共識,但從最近兩年的實踐來看,由于壟斷企業和既得利益集團處于強勢,而一些政府部門受職能和力量所限,顯得有些力不從心。這就需要國家進一步下定決心,采取更為有力的措施,打破部分利益集團的阻撓,真正建立開放、競爭、高效、有序的電力市場。
如果無法推進體制改革,如果沒有剪斷利益“臍帶”,恐怕未來的《供電監管報告》還將重復曾經發生的問題。甚至,廣受外界好評的《供電監管報告》能否長期堅持并如實反映問題,可能都是一個問題。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