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在聯合國氣候大會領導人會議上發言,以下是發言全文:
我國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揮的關鍵階段,能源結構以煤為主,降低排放存在特殊困難。但是,我們始終把氣候變化作為重要戰略任務。1990至2005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下降46%。在此基礎上,我們又提出,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在如此長時間內這樣大規模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需要付出艱苦卓絕的努力。我們的減排目標將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保證承諾的執行受到法律和輿論的監督。我們將進一步完善國內統計、監測、考核辦法,改進減排信息的披露方式,增加透明度,積極開展國際交流、對話與合作。
各位同事,應對氣候變化需要國際社會堅定信心,凝聚共識,積極努力,加強合作,必須始終牢牢把握以下幾點:
第一,保持成果的一致性。應對氣候變化不是從零開始的,國際社會已經為之奮斗了幾十年。《聯合國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是各國經過長期艱苦努力取得的結果,凝聚了各方的廣泛共識,是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法律基礎和行動指南,必須倍加珍惜、鞏固發展。本次會議必須堅持并不能模糊公約及議定書的基本原則,必須遵循而不能偏離“巴里路線圖”的授權,必須鎖定而不能否定業已達成的共識和談判取得的進展。
第二,堅持規則的公平性。“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是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和基石,應當始終堅持。近代工業革命200年來,發達國家排放的二氧化碳占全球總排放的80%。如果說二氧化碳排放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直接原因,誰該承擔主要責任就不言自明。無視歷史責任、無視人均排放和各國的發展水平,要求近幾十年才開始工業化,還有大量人口處于絕對貧困狀態的發展中國家承擔超出其應盡義務和能力范圍的減排目標,是毫無道理的。發達國家如今已經過上富裕生活,但仍然維持著遠高于發展中國家的人均排放,且大都屬于消費型排放;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的排放主要是生存排放和國際轉移排放。今天全球仍有24億人以煤炭、木炭、秸稈為主要燃料,有16億人沒有用上電。應對氣候變化必須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統籌安排,絕不能以延續發展中國家的貧窮和落后為代價。發達國家必須大幅量化減排并向發展中國家、最不發達國家、內陸國家、非洲國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建設。
最后,我要強調的是,中國政府確定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目標是中國根據國情采取的自主行動,是對中國人民和全人類負責的,不附加任何條件,不與任何國家的減排目標掛鉤。我們言必信、行必果,無論本次會議達成什么成果,都將堅定不移地為實現、甚至為超過這個目標而努力。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