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株洲12月19日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王興夏 實習生 鄧亞斌)12月16日,株洲市物價局在株洲政府門戶網上發布消息,通過召開聽證會,并報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省物價局批準,該市城區供水價格進行適當調整,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由每立方米1.23元調整到1.59元。調整后的價格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株洲城區自來水價格分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工業用沉淀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種用水。調整后的每立方米自來水價格為:居民生活用水1.59元、工業用沉淀水1.57元、非居民生活用水1.91元、特種用水6.36元。以上各類用水價格內均含價格調節基金每立方米0.03元。
水資源費仍按每立方米0.02元,城市污水處理費按每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0.6元、工業用沉淀水0.8元、非居民生活用水0.8元、特種用水1.2元的標準附加在自來水價格外,隨自來水價格一并征收。對城鎮居民中由民政部門發給最低生活費的特困戶,由原每月每戶免收6立方米水費增加到每月每戶免收8立方米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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