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經濟的到來是不以單個企業意志為轉移的歷史大趨勢,我認為,把二氧化碳列為污染物進行控制,有助于我國低碳經濟的發展。
此觀點一出,可能有人要提出反對意見。反對者會說,把二氧化碳列為污染物是發達國家的做法,現在這一提法不適宜現階段的中國。
讓我們回眸歷史:“十一五”以來,由于我國政府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大力推進節能減排工作,才換來了單位GDP能耗在2005年的基礎上降低了13%、減排二氧化碳總量超過了15億噸的成績。其間,有多少小煉油、小焦化、小氮肥被迫關閉、破產、消亡,多少資金、設備、生產線閑置,又有多少員工因此待崗、失業,其陣痛可謂刻骨銘心。
但人類只有一個地球,面對二氧化碳過度排放帶來的諸多問題,我們未來的路將更加艱難。以合成氨生產尿素為例,據國際肥料工業協會的預計,到2013年中國的尿素產量將突破7000萬噸(實物量),按每生產1噸合成氨排放二氧化碳約3.4噸、1噸合成氨生產尿素理論消耗1.294噸二氧化碳、合成氨聯產尿素企業每生產1噸尿素外排2.106噸二氧化碳計算,那么,到2013年,該產業就要排放8550.36萬噸二氧化碳。屆時如果沒有先進的技術對二氧化碳進行有效利用,則該產業單位GDP二氧化碳的減排目標就將很難實現。
對此,我們應該未雨綢繆。截至目前,我國和大氣污染排放控制有關的法律、法規,如《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清潔能源法》和《節約能源法》等都還沒有將二氧化碳列為污染物質。國家若提前將二氧化碳列為污染物進行控制,逐步推進,變被動減排為主動減排,有助于倒逼企業將二氧化碳作為一種資源進行利用,并進行二氧化碳技術的研發與利用,在全球新經濟的博弈中贏得先機。
目前,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已經從法律上把二氧化碳作為大氣污染物質對待;許多國家對違反規定排放二氧化碳制定了嚴格的處罰措施。其中歐盟最為嚴厲,美國日前也宣布將要把二氧化碳列為對公眾有威脅的污染物,這些舉措的采取客觀上成為發達國家低碳技術全球領先的重要推力。
因此,誰先以倒逼的方式來要求自己,誰就能積極占領低碳技術的制高點,并在未來的競爭中贏得更多的話語權。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