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日前決定設立一個專家組,調查美國、歐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國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此間分析人士指出,中國限制資源類產品出口是出于保護環境的目的,并沒有違反WTO相關規定。但貿易政策并非調控資源性產品的最佳工具,可以考慮運用國內產業政策進行調節。
今年6月份以來,美國、歐盟、墨西哥相繼就中國限制部分工業原材料出口向世貿組織提出申訴,要求與中國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下展開磋商。
三方指責中國的理由是中國對用于鋼鐵、鋁和化工產品生產的鋁土、焦炭、鎂、鋅等9種原材料進行出口限制,從而推高了國際市場原材料價格,并使得中國相關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獲得了“不公平優勢”。
此次涉案的資源性產品都是重要的基礎原材料,關聯度廣、增值性強,是現代工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的關鍵支撐材料。同時,這些產品的儲量也十分有限,并且具有不可再生性。
“對稀有資源的保護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中國并沒有明顯違反WTO規則?!睂ν饨洕Q易大學中國WTO研究院院長張漢林表示。
據上海WTO事務咨詢中心業務總監馮軍介紹,《1994年關貿總協定》第20條第7款明確規定,與保護可用盡自然資源有關的措施,如此類措施與限制國內生產或消費一同實施,則不認為是違反了WTO貿易自由化的精神。
中方已在多個場合表明,中國限制出口的這9種原材料都是可能被用盡的、不可再生的自然資源,出口限制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環境和最大限度地充分運用好這些資源,而且中國在國內已經對生產這些資源的企業進行整頓,對相關產業正在進行結構性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在稀有資源產品貿易問題上,美歐出于戰略需要運用WTO規則對中國施壓早已不是第一次。美歐不斷根據自身的需要,對中國資源性產品出口反復采取反傾銷限制和出口管制申訴。
焦炭即為典型的案例。歐盟曾于2008年3月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焦炭征收為期5年的正式反傾銷稅,理由是中國出口的焦炭數量太多、價格較低,對歐盟內的焦炭行業構成了威脅。
為此中國采取了相關的措施減少對歐盟的焦炭出口,相應地價格也有所回升,從出口中獲得的利益也增加了,促進了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的良性發展。而事隔一年多后,歐美卻又向WTO起訴中國限制焦炭出口的做法。
“美歐資源性產品的策略總體上是先利用全球的資源,最后再開采自己的資源,而以爭端維護利益是其常用手法?!睆垵h林一語道出了這些國家隱藏在WTO面具后的博弈心態。
早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就已停止開采本國的稀土資源,封存大量礦山,并且禁止石油、木材等資源出口。
“現在美歐和墨西哥把中國限制稀有資源出口的問題提交到WTO層面,很明顯是為了給中國施加壓力,希望從中國繼續以低廉的價格獲得大量的稀有資源供應,滿足其國內工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需要?!睆垵h林說。
受訪專家還表示,對中國而言,運用貿易政策調控資源性產品的生產應該不是最佳的選擇。張漢林表示,貿易政策受WTO規則的規范,容易引起貿易摩擦和爭端。而通過從上游限制某些產品的生產進而控制其在國際上的供應量是最好的手段。
馮軍認為,最好的辦法是采取國內征收資源稅的方式來避免貿易摩擦,要把貿易政策和產業政策,以及國內的宏觀經濟政策,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結合起來考慮。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